handh0118 wrote:
油錢是依平常開車每天通勤的公里數去計算的...
油錢1100元(5天),這樣有在敲人嗎???
就算沒被撞,這些油錢也都是自己該花的吧!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2.代步車?如果法官問以下問題妳都能提出第三方證據的話有可能會判賠(機率低)。
每天需用車的證明?修車需要5天的證明,3天不行嗎?
租車為什麼要租3000元/天的等級,2500元/天不行嗎?搭計程車不行嗎?
3.可以要求一定要在原廠修,或是第三方公正的車廠嗎?可以。
4.申請精神賠償嗎?只有受傷才可以。
另外車禍鑑定費3000元,鑑定、開庭要請假(原告一定要到),
開庭法院是在被告戶籍或事發地,若離你家很遠車資再加上去,
寫訴狀列印郵寄都是隱形成本,還有最重要的肇責比。
等到法官判賠,你拿判決去申請強制執行時,
被告才須付錢,在這之前被告完全不用做什麼,
自己考慮花費的心力划不划算吧。
(2)再次聲明,別被誤導,發生車禍,對方須負責車輛維修費用後,如果車輛沒有因此增值,零件不須計算折舊。
(3)你的車還算很新,因本次車禍發生車禍減損價值可一併向對方求償,減損價值打電話給你所在汽車公會,花3000元鑑定
他會告訴你,車禍前後車輛價值減損多少?
(4)對方說五片及維修金額,沒關係因要上法院,請對方保養廠出具證明及完全後維修保固書,告知對方上法院會傳他出庭為證,
相對請我方保養廠出示報價單,及維修原因,自己記得先拍照
(5)避免對方托延,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因本次車禍對你造成用車及業務損失,你要如何處置(租車,日損失,及自行修車)及求償限一定內處置。
(6)法院是講求證據的地方,做任何動作,拍照及證明文件,白紙黑字,你會獲得更多的權益保障
handh0118 wrote:
大家好..第一次發...(恕刪)
hs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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