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gaotto wrote:
他告你過失傷害,你可以反告他嗎??假如自己的車或人都有受損,
如果可以的話會不會弄到最後兩造都去坐牢?? ...(恕刪)
有人提到重點了!
之前就有提過,不管多小的車禍,先把自己弄個小傷口,不然至少要有烏青!見血是最好的...
只要有傷就是傷害,反正他告你過失傷害你也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因為在台灣有一句是"應故意而未注意",所有的車禍幾乎不可能是100%的肇責,只要有肇責就是有過失!
這樣作雖然很機車,但因為你處在台灣,要懂得保護自己!
烏龜守則-
1.上交流道後一秒鐘內絕對要切入內線!
2.並肩同行,慢活多悠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