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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保險出險理賠問題請教

h5283832 wrote:
進度報告 ........(恕刪)


你的保單保險公司應該能賠得
但對方拿不出工作證明就有鬼吧....
真的談不攏上法院
照收據給付了

沒有絕招.....不然找朋友去他家坐坐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現在的狀況是 對方急(因為時間不多了)
而且開價也不合理
如果他可以拿出存摺
證明平均一年 他每個月有15萬的收入
當然他就可以要求30萬的賠償金
(證據 證據 證據在哪裡)

你只需要和理賠保持連繫就好
你不用催他盡快和對方和解
因為 現在急的是他不是你

以後如果要開庭
也是保險公司去負責
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
樓上的心態的確可以這樣做沒錯
不過要考慮到真的無法達成和解
受害最慘的是當事人
保險公司僅能替你承擔民事賠償
刑事責任是要加害人承擔的

假設一件事情10萬開庭判決前和解
僅保險公司賠付10萬元
加害人啥事情也沒有

如果事情搞到法庭處理判決後
判定需賠償30萬元
保險公司也只是鼻子摸摸賠30萬
不痛不癢
不過加害人可得外加過失傷害罪一條
沒有案底的人可能判個一至三個月的刑期
有案底可能會加倍判吧
如果以易科罰金來繳
想想吧
一天300銀元=新台幣900元

的確可以不理他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但是沒處理好
可就不是一筆小錢可以處理的

單車可以橫衝、機車可以直撞、行人可以從天而降!

不錯的自殺方式,死了還有錢領,法律幫你撐腰。
fruits0800 wrote:
單車可以橫衝、機車可...(恕刪)

因為這裡是台灣.........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kevin5307 wrote:
請記住一件事你有交保...(恕刪)


我去年之前也是這樣想的,保了險就全部交給保險公司負責。
結果卻不是這樣子,保險公司也是跟我說,他們僅能協助處理民事部份,
刑事部份他們無能為力。
而且上法院出庭時,你還是得出庭,保險公司人員只是陪你出庭而已,
面對法庭的,還是你自己,背上前科,也是你自己,保險公司頂多賠點錢而已。


注意喔!除非你百分之百沒有責任,要不然只要對方有受傷,就能夠告你刑事的過失傷害罪。
這部份,只能自求多福。
tomd wrote:
我去年之前也是這樣想...(恕刪)


那請問一下,如果沒有任何一方可以百分之百免責,
他告你過失傷害,你可以反告他嗎??假如自己的車或人都有受損,
如果可以的話會不會弄到最後兩造都去坐牢??

真的上法庭
當事人(被告)是事主,怎麼會事主不用出庭,只有保險公司的事這種說法跑出來?
被告哪有不用出庭的,至少調查證據的時候法官也會傳當事人,這部份是不可能只由保險公司出面
因為只有當事人知道事發當時的情況
被告不出庭,只有保險公司出面,法官只聽到受害者可憐的訴說事主的不對,這官司要贏我看也很難
去催保險公司趕快處理比較實在啦
去保險公司客服抱怨,恐嚇說處理不好要上網做負面廣告
對方提不出證據就不要理他
上法庭一切講證據
沒證據上法庭對方會更不利
保險公司同樣只會出有證據的部份
其他沒證據的部份就看你要不要當作包紅包早點處理掉事情罷了

交通事故的民事案件上法院前要強制調解
保險公司談不攏就叫對方上調解,調解就都講證據了,對方沒證據就自然會讓步了
megaotto wrote:
他告你過失傷害,你可以反告他嗎??假如自己的車或人都有受損,
如果可以的話會不會弄到最後兩造都去坐牢?? ...(恕刪)


有人提到重點了!
之前就有提過,不管多小的車禍,先把自己弄個小傷口,不然至少要有烏青!見血是最好的...
只要有傷就是傷害,反正他告你過失傷害你也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因為在台灣有一句是"應故意而未注意",所有的車禍幾乎不可能是100%的肇責,只要有肇責就是有過失!

這樣作雖然很機車,但因為你處在台灣,要懂得保護自己!
烏龜守則- 1.上交流道後一秒鐘內絕對要切入內線! 2.並肩同行,慢活多悠閒!
完結篇來了.....

終於在事情發生的 10 個月後收到了保險公司的電話說對方願意接受 13 萬的理賠願意和解 !

至保險公司談的時候對方一度要提傷害告訴 , 但是我表明刑事部份真的判了我就認了 , 頂多緩刑罰錢繳法院,這個不會是像他們要的幾十萬 ! 我付的起 . 至於其他的 , 有本事可提損失證明去找民事法官判賠保險公司那我保了財損 50 萬在那 ,在那之後陸續有打了幾通電話 , 我還是說結論就是這樣 , 其他的交給保險公司去處理.

在這期間保險公司理賠也找了對方幾次但金額就是談不攏 , 有一天保險公司打電話來問我有沒有接到法院的信或通知 , 因為事發已經快七個月超過提告追朔期了 , 我回沒有收到任何信或通知 , 因此保險公司再跟對方談 , 原本對方開口還要 20 萬 , 但一路從 20 萬談到 13 萬 , 對方終於願意接受和解 .....好漫長的 10 個月 ....真的不知該說甚麼 ! 只能慶幸

1. 對方還好沒去法院提告
2. 還好有保任意第三責任意外及財損險

報告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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