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cubird wrote:...警察見獵心喜...(恕刪) maa1685 wrote:公訴罪有人報案, 警...(恕刪) 補充一點.我當下筆錄時....她說擦撞到我的後照鏡.腰有點痛.所以那位小姐有先去醫院.回到警局時.警察有問她要告傷害?她是很好啦~說不用了..還跟我說害我肇事逃逸.真不好意思..我關心她的傷勢.她也是說無大礙.但是她跟警察講的口供我就不知道了.最後我有偷問警察.她是說她講的都對你有利.叫我趕快與她合解.以免日後麻煩.
yc5511 wrote:他也承認叫我自行離去.但是問題來了.警察說肇事逃逸屬於公訴罪.無法策消...(恕刪) 對方承認叫你離去卻又指你肇事逃逸,警察只要詳細記錄對方有承認即可,因為警方只會針對雙方訴求處裡不能偏頗,當然對方指你肇逃警方必須受理,如警方確實紀錄對方要你離去,屆時上法院肇逃也不會成立...你反可告對方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