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剛剛幫我去裁決所
結果那邊也沒有存照片
無客觀證據能舉證確實是我的車違規
可是承辦人跟我爸說如果再要申訴就要走法院
如果現在願意繳罰單可以用罰單沒收到的理由
把2700改成1800(也不用記3點違規)
我爸沒跟我討論就直接把1800繳了
如果我爸有先跟我討論我想我會走法院打申訴(流程都查好了)
反正剩下我不管怎麼做也沒辦法翻盤了(都繳錢了還能怎樣)
還是要謝謝我爸幫我跑這一趟,不然我公司不太好請假
老爸我愛你!!!等你手上那支榮耀6掛了我再幫你換新機(聽起來好像不怎麼孝順~
)至於我有沒有通過那地點,我只能說那個地方不在我上下班通勤的路線上
但確實在我家附近,我也不敢斬釘截鐵的說鐵定沒經過那地方
現在木已成舟,就此結案
十分謝謝給我意見的網友,跟你們道個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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