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6295 worte:抽電子菸關你們什麼事?因為不能亂彈煙灰所以你沒的檢舉很失落嗎...(恕刪) 都2019年了!每年上千件的檢舉案,對於不成案的檢舉"得失心"早就對我無感了!更何況騎車的民眾抽的是香菸且有彈菸灰而非電子菸,您抽電子菸不能彈菸灰與我何關?您覺得抽得爽就繼續囉!等菸害防制法草案變成正式條文後,再來看看電子菸的後續吧!
altezzaclio worte:單純抽電子菸那有違反...(恕刪) chrimpeg worte:電子菸在台灣尚未合法..(恕刪) billlions worte:的確!會違反藥事法第82、83條!看來又有新反制武器了!...(恕刪) 所以整篇文含回文我哪一句說到了"抽電子菸違反藥事法"?歡迎標出來唷!前面回文針對電子菸台灣未合法(製造、輸入、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單純抽電子菸的確沒有違反藥事法,但對於菸害防制法納入是遲早的事!詭異的就是台灣政府竟然容許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源頭到末端前都明令禁止,然而最終端使用者卻可以正常使用!
billlions worte:所以整篇文含回文我哪...(恕刪) 你的標題(駕駛抽煙又有新的攻防戰~電子菸),chrimpeg worte:電子菸在台灣尚未合法...(恕刪) billlions worte:的確!會違反藥事法第82、83條!看來又有新反制武器了!(恕刪) 不就在暗示抽電子菸會違反藥事法第82、83條!不然你要如何拿藥事法反制駕駛抽電子菸?
我目前檢舉機車騎車或是等紅燈吸菸,除了嘴巴有吐菸或是刁菸,我一定會要求自己錄影到手持香菸時,有冒煙的證據畫面,因為電子菸,手持時絕對不會冒煙,一槍斃命,目前舉發成功率約99%,母數300件當然或許會放過一些取證不易的機車騎士,沒關係,我就是跟車,因為吸菸的騎士轉彎不會打方向燈。幾乎。所以我吸菸檢舉數有變少,反而檢舉這些吸菸的機車不打方向燈的案子倍增,罰更多,更開心。
billlions wrote:詭異的就是台灣政府竟然容許有這樣的事情發生,源頭到末端前都明令禁止,然而最終端使用者卻可以正常使用! 最諷刺莫過於汽機車就有一個“相反的”例子副廠零件&改裝件從源頭到買賣都合法但是車主自行裝上去就變成非法改裝P.S:一樣的東西,若是車廠裝的則是叫原廠零件但驗車能不能過還是另一回事
altezzaclio worte:你的標題(駕駛抽煙又...(恕刪) 請看12、13樓回文!跟警局確認過了,現行藥事法規無管制抽電子菸!製造、輸入、販賣、供應、調劑、運送、寄藏、牙保、轉讓或意圖販賣而陳列電子菸才有違法問題。1.當初檢舉抽"香菸"違反道路交通處罰條例2.警局員警提出"內政部警政署文第31條之1第3項執法注意事項"指名道交法無管制抽電子菸,在於動態違規下無法判斷是香菸或電子菸。簡單說:我攻香菸=>警方防警政署文電子菸=>我攻藥事法=>警方防無管制抽的部分=>我攻等菸害防制法草案列正式條文=>後續!用藥事法、道交處罰條例方法反制"抽"電子菸於現行法規是無效(這樣回答您滿意嗎?),但主要在於"認定電子菸"的證據力,今天確實是抽傳統香菸只要錄影證據可以判斷確實為香菸而非電子菸照樣開罰。再講白一點,就算抽電子菸道交處罰無法可罰,於客觀事實上電子菸的煙霧、尼古丁、單手騎乘同樣有造成影響駕駛及其他用路人交通危險的問題。就如同騎乘機車檢舉戴工地帽視同無安全帽狀況,警方反制無法認定是工地帽還是工地帽型式安全帽一樣。反正騎車、開車抽菸,我見一次檢舉一次,全程跟拍傳統香菸抽完還是要處理菸蒂,亂丟我又多賺一筆環保獎金可以捐給弱勢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