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言說不可說 wrote:修改法律國道內線後車撞前車前車要負全責路隊長馬上消失 撞上去是有點扯為了處理交通事故搞得更塞如果改成後車未超速狀況下前車須與後車保持安全距離或是駛離超車道不然依未保持安全距離開罰
levi0704 wrote:超車道的問題在01上...(恕刪) 超車道可不是只是"超車”單一功能,塞車時就可以使用,疏散車流,達到道路使用的最大效益。路上沒車,也可以國道限速最高速度使用,你的後方沒車,就不會有”佔用內車道"的問題,沒車,就沒有超不超車的問題。當然,若是後方有人用比你更快的速度靠近,建議還是要讓,後車超速是後車的事,但你擋住他就有"佔用”的”堵塞嫌疑"了。佔用車道造成堵塞是會被開罰的,在不確定自己是以最精準的最高速度行駛之下,若是有安全距離,應該讓車切入中線,是最好的處理之道。路權問題都是各說各話,不在敘述了。現在的行車記錄器這麼方便,可能是後車檢舉你佔用內車道,或是你檢舉超越你的後車超速,任君選擇。這類的問題高公局已經有回應過了,其實說穿了,就是維持道路最大的使用效益。
看到小賢子 wrote:建議還是要讓,後車超速是後車的事,但你擋住他就有"佔用”的”堵塞嫌疑"了。佔用車道造成堵塞是會被開罰的,現在的行車記錄器這麼方便,可能是後車檢舉你佔用內車道,或是你檢舉超越你的後車超速,任君選擇。 1.高公局說有開到最高速就不構成堵塞後車2.一般民眾是無法檢舉佔用內車道和超速的
就是道德教育要加強阿人人有觀念 就不難了常坐些阿伯、姨的車 他們觀念真的就是以前那套晚上開燈常開到霧燈 微切換車道不打燈 不知高速公路內側是超車道接近路口會放慢 但不會停 (地上有寫停的那種路口)轉彎車不一定會讓直行車 (觀念還是誰先到就誰先過...)反正觀念差 做出來的事就不會正確...為什麼日本人很守規矩在沖繩 路上差不多50%都是女性開車 在台灣被稱為三寶的她們卻讓我在日本驚訝人家的觀念無比的好...禮讓美德 連無車無人的路口 都會完整停下 微笑揮揮手讓我們行人先過馬路其實人天份真的就那樣 假設大概10個人裡面只有5個很會開車...國外就是那50%拿駕照當司機但鬼島那麼好考 放出很多額外50%的在路上 要不破壞馬路秩序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