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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裝5台紀錄器 他1年檢舉上千件 ~ 台中檢舉志工

部產生 wrote:
1年檢舉案超過千件,警方都要加班處理。
以台中市交通較繁重的台中第六警分局為例,
去年接獲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量達7632件,
較前年成長7倍之多,且有逐年增加趨勢,
各分局交通組無不加派人力,處理民眾的檢舉影帶。
.............................................
警方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
民眾提供用路人違規事實影片,就能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
查證屬實可逕行舉發,由行車紀錄器與智慧型手機拍下違規影片很多,
使案件量爆增,反成為警方一大負擔。
(恕刪)

看到這些話就很火大,還警方的負擔咧。

如果全市的分局跟派出所平常在巡邏的時候就有好好的在取締違規,不是從旁邊繞過去或是裝作沒看見,那市民也不需要每天都在檢舉,警局也不需要加派幾個警察加班去處理檢舉案件。

asktzou wrote:
會違規的,有些好像也沒在怕!
有的一查連燃料費也欠繳,未結案交通違規也好幾10次,罰款累計好幾萬!!!
上述這種的,是不是就拿牠沒轍呢?
其實這種的都還有辦法搞他,例如以下這個案例
機場黃牛拒繳罰單,扣車拍賣抵罰款
只不過要看司法單位要不要去執行,為了幾十萬甚至幾千塊勞師動眾,以短線經濟效益來講不划算,但是站在法律角度來說這是必要的。

不過最沒輒的就屬掛已吊銷牌照、或是台灣民政府的假車牌。不出事、不被攔怎麼被拍都無所謂。
只是從沒聽過檢舉到假車牌之後,警方積極調查。
今天掛假車牌闖紅燈,明天掛假車牌撞死人...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seatree wrote:
看到這些話就很火大,還警方的負擔咧。
如果全市的分局跟派出所平常在巡邏的時候就有好好的在取締違規,
不是從旁邊繞過去或是裝作沒看見,那市民也不需要每天都在檢舉,警局也不需要加派幾個警察加班去處理檢舉案件。


還好「國道警察局」很歡迎民眾檢舉。

-------
吳燕山說,熱心民眾提供違規檢舉資料,大幅減輕警察人員執法的負荷,
執法力量從有形化為無形,達到全民監督的功效,讓違規駕駛人不敢心存
僥倖,因此降低國道事故發生率,「全民柯南」受惠的是全體駕駛人。

來源請點我
seatree wrote:
看到這些話就很火大,還警方的負擔咧。
如果全市的分局跟派出所平常在巡邏的時候就有好好的在取締違規,不是從旁邊繞過去或是裝作沒看見,那市民也不需要每天都在檢舉,警局也不需要加派幾個警察加班去處理檢舉案件。


說真的,現在感覺草木皆兵,到處都在檢舉,可是在台灣違規被取締的比例還是很小的
以我在台灣開車十年經驗,也不過拿到兩張罰單。

去日本自駕才一周,就被警察攔下一次,在日本駕車還是處於格外小心的狀況下。
(停止標誌未停下再開。當時直線道路疏忽,沒注意到學校門口,一般路口都有注意要停下)

警方取締工作真的要好好加油。
我覺得警察應該取消底薪
改成獎金制
違規罰金可以抽頭
抓到壞人也有獎金

不做
就沒錢

但是開單要有證據
不能自由心證


seatree wrote:
看到這些話就很火大,...(恕刪)


舊有台中縣轄區面積比一到六分局轄區都大,豐原分局、霧峰分局轄區人口數也不少,經費警力資源就是差一截,所以個人非有必要還是不打110,線上巡邏警力來驅趕違規停車,讓巡邏員警疲於奔命,還是多一些內勤的來開單,用罰單收入來改善交通安全設施。
檢舉違規=無形中拯救許多人命

對的事,繼續做下去啦

不可言說不可說 wrote:
感恩啦...這是在...(恕刪)


沒有那麼偉大啦!
我也是幾乎每天都在檢舉
但是我檢舉的目的不是什麼讓交通會變好那麼崇高那麼偉大
交通違規,不會因為有人檢舉而就沒人違規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會有違規
我什麼都檢舉的目的很簡單
我只是要讓人收到罰單之後氣得跳腳而已
想到那些人收到被檢舉開單的那副表情,我心裡就很爽
至於以後會不會因為檢舉風氣盛行,導致用路人都小心不敢違規,以後檢舉的機會就少了?
不會!
因為用路人即使都不違規,我可以創造機會讓他們違規嘛!
檢舉的機會是自己創造的,不要墨守著那種只等著有違規才檢舉的老舊觀念
時代在變,觀念也要改
檢舉違規流程不簡化,一年檢舉個千件也差不多是極限了
但是依照台灣路上到處都是違規的來說,想讓交通更好,至少要有上萬個這種肯浪費時間去檢舉違規孽障的。
手機越來越智慧....使用者越來越智障!!
向所有導正交通的志工們致敬

(也讓自己很汗顏)

希望你們的努力可以讓交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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