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是稅賦的一種,基本原則就是有錢人課多一點,窮人課少一點。在古早時代,CC數越大的車越貴,而且當時電腦又不發達,如果要以實際CC數課稅,稅務人員可能會暴走,所以乾脆以600cc為一個級距來課稅。
燃料使用費是用來造橋鋪路的,想法應該也是有錢人買得起CC數大(昂貴且耗油)的車,也捨得開上路(破壞路面),那就多收他們一些吧。
只是,時代在進步,汽/機車已經不再是奢侈品。而且現在全世界的趨勢就是把引擎排氣量做小,用CC數來課使用牌照稅的意義不大,例如BMW Z4跟Toyota Wish課相同的牌照稅金...
燃料使用費的徵收方式更應該修改,既然燃料使用費是用在交通建設上,理論上應該使用越多的人付越多錢才是。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隨油徵收。不過這樣一來一定惹火計程車與白牌遊覽車司機,跑越多課越多,就算要補貼又不像大眾公共運輸有一個標準可循。
別罵現在的政府不敢做,下一任的政府為了下一次選舉著想勢必也不敢動...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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