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FG-935 wrote:萬一是完全不相干的人.樓主豈不是犯了一個罪過. 樓主將該部車輛違規送至溪湖分局經溪湖分局確認該部車輛型式,顏色均與車籍登記不符樓主透過監理系統查詢該車牌再次確認該車牌已被註銷屬於非法使用車牌任何人駕駛懸掛非法車牌車輛行駛於道路上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跟不相干人別沒有關係因為違規行為符合法律明文規定處罰也只是罰鍰或吊扣駕照的行政處分在懸掛非法車牌車輛發生交通死傷事故前查獲駕駛人究辦可以拯救至少一個以上的家庭免於發生悲劇算是功德一件又怎會是罪過?做違法行為的人被依法送辦只是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算使用者付費而已現在警察隊於交通違規或是形跡可疑車輛攔查後先查車輛是否合法(贓車或是車牌有問題)再查駕駛人身分(是否通緝犯或通報查尋人口)最後再查車內有無違禁物品以上任一項符合法律上明文禁止規定就中獎了有不少通緝犯隱姓埋名逃很久卻栽在交通違規被逮到騎車違規右轉被攔 警逮電纜線竊盜犯中廣新聞網 – 2015年7月3日 上午11:05台北市警方執行巡邏勤務的時候,發現一名機車騎士因為紅燈右轉,將他攔下才查出,原來這名林姓男子剛從雙子星工地偷了大批電纜線,警方將嫌犯帶回偵訊後依加重竊盜罪嫌移送法辦。(杜大澂報導)警方是在市民大道和重慶北路口執行巡邏勤務,一名機車騎士行跡相當可疑,見到警方突然紅燈右轉要閃避,幸好警方即時將人攔下,也在他機車上搜出27條可疑的電纜線。嫌犯林姓男子供稱,他是雙子星大樓外包的離職工人,因為失業多日苦無收人,侵入原來工作的地方偷竊,打算載到汐止回收場變賣,由於電纜線體積龐大,他用油壓剪成27段,裝入布袋用機車運送。中正一分局警備隊承辦員警說明案情。「林姓嫌疑人本受雇雙子星工地負責電機工程,月前因故離職失業迄今,因缺錢花用,倚賴熟悉工地內部情形,在6月30日深夜侵入雙子星大樓工地竊取電纜線準備變賣。」由於嫌犯坦承不諱,全案訊後依加重竊盜罪嫌移送法辦。只要人車沒問題,駕駛行為合法根本不用怕警察或是攔查只有心裡有鬼的人才會遠遠看到警察就跑
曉得 wrote: 樓主將該部車輛違規送至溪湖分局 經溪...(恕刪) 只是單純的想提醒當地民眾小心此車,有遇到還是要打110。今天檢舉一台闖紅燈的機車,查了一下車藉資料,有7800罰單未結,車型廠牌都相符,但顏色不同,除了檢舉交通違規外順便再寄到公路總局,下週就會被通知到台中監理所驗車;警方不一定會轉到監理單位,可能連罰單都不會開,所以現在與到都自己送監理機關。另外看到可疑的車輛我都會查一下,下圖是上次查到的失竊車輛,打110接電話的還問我怎麼知道該車是失竊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