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nyjohn0704 wrote:停 都停 都可...(恕刪) 不好意思 我從來不違背交通安全開4年多 沒有開單 超速都沒有雖然開老車去高雄玩 停放路邊被施走 因為紅線完全不清楚.........然後告里長 然後撤單了呼
abberb wrote:原規定是駕駛在車上...(恕刪) 原規定不管駕駛有無在車上都可以開單(第55條好像是3還是4款停留3分鐘以下5~6百,3分鐘以上好像是9百還是12),只是看警察當月有無績效壓力.本人經驗再6月底警察可能業績壓力,我停車沒超過5~10秒警察就騎車檔在我前方開單,結果後方又有一輛也是一樣停車拿東西下車也被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