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rien wrote:為何腦補?為何教唆犯罪?三公尺跟斑馬線根本沒關係,別再秀下限了 為何到現在還不找篇行人闖紅燈且有走在斑馬線上被撞要賠錢的案子出來呢?為何不搬出中華民國交通法條出來呢?3公尺是底是怎樣的3公尺有空去了解一下 別整天坐在電腦前或滑著手機守著01到底是在秀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