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義勇為也要先求自保如果你車上或身上沒有行車紀錄器(難怪最近看到有人在肩上裝攝影機)最好離遠一點..看看有沒有公共電話可以打不然被當成肇事者就有的玩了我一直以為法律是無罪推斷的(也就是要有犯罪證據才能判其有罪)結果最近看到的一些例子,都是法官自由心證(法官覺得你有罪,就可判你有罪)萬一傷者家屬一直盧說是你撞人的,多開幾次庭,看是你要先受不了認賠,還是盧到最後法官判你肇事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人冷眼旁觀就是因為法律不保護好人....它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阿胖3106阿胖 wrote:若 機車騎士 或 ...(恕刪) 現在台灣人心不古啦~好心幫忙還會被當肇事者,順便敲你一筆~寧願讓他躺在那裡也不要去碰他,寧願被說沒良心也不要事後被誣賴!不然家屬一定找你賠償...就算是醫護人員也不要出手,沒事就沒事,有事你還要負責...得不償失呀!救活了就是一句謝謝,救壞了就是法院見...何必呢?所以,幫他打電話叫救護車,讓他不要再受其他危險(傷害)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