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多的話,我會超車過去,然後卡到他前面。
然後慢慢地放開油門,速度就慢慢降下來了 (因此沒有危險駕駛或惡意的行為)
差不多降到七十幾他自己也受不了就閃出去了。
然後我就加速離開了。
反正他也沒有專業的儀器可以檢舉我。
我的小動作雖然讓該段速度小降了一下,但是可以讓交通更順暢。
再來本人非常討厭違規停車的人,想要違規停車靠邊一點別擋道的就算了,
有些都直接明目張膽停在車道上,更發現很多違規停車駕駛喜歡直接開車門,
造成多少家庭不幸。
檢舉無用,我都會直接用力敲他車門車窗,來咬我啊!!! 不爽嗎? 我也很不爽!
台灣法律寫好看的,也曾經檢舉過,都是被打回票,有些人自私不用對它們太好
再來是闖紅燈的,那種機車賊頭賊腦想要闖的,我就把喇叭準備好,
等他一加速,我就長按喇叭,
有些會回頭看甚麼事,有些則會以為有左右來車。
沒辦法可能心虛了吧。
不對,這種人根本沒有廉恥之心,自私自利害人害己,被按喇叭心中只會無限的幹。
Sagra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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