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請問你自己遇到這樣的情形.車剛好開到那.別車才剛要讓位離場.你自己的行為模式是怎麼開?他不在那等.不然你要他去那等?機車優先.不表示不能開汽車.而是相同時間進入車道時.機車優先.要路邊停.也得先讓機車先行過完換做是你.真的不是這樣嗎?不然也請你告訴大家.你不等一下.讓他先出來.你怎麼找到車位?
lin5205520 wrote:不管是照片.還是影片1.車頭.車尾.一定要兩台車入鏡(至少要拍到右邊的車..交警才不會推說.右邊沒車.不算併排)2.車頭.車尾.時間最好超過一分鐘(紅線.併排.是一秒都不能的)3.有沒有拍到駕駛?這一點關係都沒有4.交警不辦不舉發.申訴到:內政部長.警政署長(有案例.交警不辦.瀆職.被處分到調職的)...(恕刪) 交警不舉發.申訴到:內政部長.警政署長真的會被處分到調職嗎??而且交警不舉發是怎樣才算是交警不舉發??
眼觀耳聽 wrote:那是機車優先道,不...(恕刪) 我也討厭併排停車的人,不過剛好遇到有車位,不停在那邊等人家開走再停進去,不然要停那裡?不難道以後都停快車道好了!有的事不要矯枉過正!另外那條所謂機車優先道,要停車的話是可以開進去停車的,不然話停車位在那邊做什麼?
負家子弟 wrote:交警不舉發.申訴到:...(恕刪) 在我的縣市交警會回覆該案已舉發若案件時間過久未回覆我會寫信去縣長信箱很快的負責該案的交警就會打電話給我有人會說你怎麼知道案件真的舉發開單了嗎?我只能回偽造文書交警玩得起嗎?除非該交警不想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