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黃 wrote:https://www...(恕刪) 車牌拍那麼清楚就去檢舉送他一封掛號吧56條: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以下略黃網區就是禁止臨停處所
香水黃 wrote: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zvjecT9ZNw天母SOGO 排隊等待停車中結果來了一部神車T本來以為神車是要掉頭結果竟然遇上史上最完美的插隊 檢舉, 檢舉, 檢舉, 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