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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17 到了才打方向燈,馬上右轉,是想害死誰

jrfrog wrote:
如果每台機車都一台接一台排隊前進~

誰都不准同車道行駛~

我相信你又會發表機車幹麻浪費空間的言論~

話講出口前先思考一下各種面向好嗎?!

依照政府規定,兩車會車時之間要有50公分的車距,當汽機車停車道並行時,這條車道至少要有3.7公尺以上的寬度,你在一般道路上,會有這麼寬的車道嗎?

再者,依法超車是要從左邊超車,不是從右邊超車,機車的動作明顯就錯了

機車不是腳踏車、不是慢車,在法規上它就是汽車,就是快車,不要搞低了自己的權益,回頭再來抱怨為什麼汽車要撞我!

真理之手 wrote:
如果轉彎都得要到了定點做出動作才要打方向燈

那請問還要方向燈做啥

你還不快去拔掉方向燈

反正出事就說後車跟太緊是吧

你開車的時候,會這樣鑽嗎?同車道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車距,不是你的錯是誰的錯?
開車騎車,在轉彎之前都要做關門的動作
要將路上其他駕駛,視為腦殘而做出防衛

就算是機車,轉彎時也要關門
隨時注意後方車輛的動態


CrazyShark wrote:
1.提前30公尺打方...(恕刪)

麻煩你去找政府炮這個問題

台灣路多的是優先道旁還給你畫一條右轉道

請問是我們愛鑽還道路規劃有問題

自己先弄清楚再來說好嗎

cinnamon coffee wrote:
你開車的時候,會這樣...(恕刪)

方向燈跟煞車燈就是讓後車可在了解你的動向

請問你前車不打方向燈 不亮煞車後車自然當你是直行車

你車速又不快的時候 請問後車超車有何不對

開車打燈如果都可以隨性的話

早晚撞死人

同車道並行不違法

要說他右側超車 請問大家都是同車道的 前後關係 同車道怎樣超車?

而且她好像也沒變換路線就只是直直騎 請問超車動作在哪裡

如果照你的說法 這樣就是同車道右側超車

那隨便一個路口起步 所有機車都違規了阿

同車道只有並行問題

不同車道才有超車問題

要看右側超車的案例

這兩個拿去參考吧

http://www.buzzhand.com/post_519849.html

http://appeal.tbkc.gov.tw/news_detail.aspx?id=74

反正總結右側超車的定義

在前車的右側車道 超越後立刻切入前車當前車道

就可認定是右側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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