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tonny90 鋼彈勇士 av0706 hoba 永傑同欣 各位大大又幫我解說因為目前我是物證(就像上面所說的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人證(也看到是他傾斜過來撞我)都有了我現在也是在等開庭而已,也是有心想要和解只是對方態度太硬了問他要多少又不說?叫我們先說,先說4成還可以申請強制險賠給他們,他們不接受直接走人說法院見就像各位今天去買東西問老闆客人:老闆這多少錢老闆:我不知道多少 妳先說個價錢客人:500老闆:滾 不賣妳跟這種感覺是一樣的!!我感覺對方現在吃死我
dearestyoyo wrote:謝謝tonny90...(恕刪) 你找一下,板上有幾位無肇責被告過失傷害的結論都是"不起訴"處分但,你立場要堅硬就是了,有的人就是這樣,想說發了(也有可能背後有黃牛指點)現在開車/騎車都要很小心就是這樣,遇到這種人任意第三人責任險也派不上用場
行人違規被撞死 騎士判免賠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090521/31644988/過馬路沒走斑馬線 被撞反被訴 節錄其中一段法界指出,若法院審理後認為女騎士無過失,判處老婦有罪,女騎士還可以提出 民事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向黃姓老婦求償醫藥費及車損。 https://www.ptt.cc/bbs/SuperBike/M.1280638143.A.541.html在補一則新聞母被撞死兒女反賠73萬 「侵犯路權」理虧http://news.tvbs.com.tw/entry/19103
只是再次提醒你, 交通隊的初判只能當作原則, 不能當作最終之確定, 最好一併尋求第二公正單位, 也就是裁決所發函的意見書, 不然到時檢察官還是會發回要求先進行鑑定, 而且時程會歷經將近一個月才有報告出爐, 然後再進調解會, 最終又得去偵查庭一次, 能提早就盡早唄, 心裡踏實些, 變數也少點!
我的案例就是被告不起訴但對方肇責非常明確闖兩次紅燈,逆向,未兩段左轉彎,未讓直行綠燈樓主有提到證人,證人非常重要我的事故交警有找到證人,證明上述開庭時交警,證人沒出席,因交警筆錄文件夠齊備開庭時要收集足夠的證據還有交通鑑定可在開偵察庭時,請檢官申請,國家出錢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