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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吉安派出所副所長遭 豐田WISH 酒駕撞死

今天就算是沒酒駕,兩台車過這種路口都沒停,也是一樣會撞上...還是小心點好!

barbielinda wrote:
花蓮縣吉安派出所巡...(恕刪)


人都走了,跟車輛種類有什麼關係
活著的厚道一點吧
想酸甚麼直接講....
警界「酒駕殺手」被酒駕撞死

遭撞身亡的一線四星警佐藍周信(四十七歲),從警二十七年有十九年考績甲等,近五年獲嘉獎兩百多次、記功十三支,兩年前升任吉安分局吉安派出所副所長。同僚感嘆說,藍員平時滴酒不沾,該所每月要有十次酒駕績效,他可包辦五次,更是每月第一,被封為「酒駕殺手」,未料卻遭酒駕撞死。

考績:19年考績甲等、獲頒二等二級服務獎章
花蓮縣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 "石政凱" 臉書留言酸警「死有餘辜」、「撞得好] , 石政凱卻在底下留言稱,這是「遲來的正義」,這下終於理解別人被躲在暗處的警察開單時的感受了吧

網軍肉搜,查出石政凱為花蓮地政事務所測量助理。引發各界撻伐,留言癱瘓花蓮地政事務所網站,石4日在長官陪同下公開向死者家屬及社會大眾道歉,

但縣長傅崐萁決定將他解聘。傅崐萁表示,必須捍衛警察尊嚴與榮譽、絕不寬貸,將以最嚴厲方式懲處,將石男開除。


這種不當幸災樂禍行為 ,尤其身為公務員 , 有如 "范蘭欽" 之輩行為 , 直接被長官開除 。
關車什事


二位都是道路先鋒,過路口都不用減速..........所以騎車還是要小心點
感覺兩位都很帶種~~過那種鄉間小路都不停看聽的~~
PP&ORIS wrote:
感覺兩位都很帶種~...(恕刪)
喝酒開車那個才真帶種...
原本可能 50/50 或 40/60 的肇責,結果因為他喝了幾杯後變 100%
找死就算了,沒死還拉別人下水,該死啊...
說實在話..如果WISH的駕駛沒酒駕..

副所長..路權比較小..
警察執行公務 , 路權最大 。 路上奔馳,他是為人民服務之中

在路上看到警車 垃圾車 郵差車 , 我都會禮讓
禮讓是沒錯啦..
重要也要讓人家看得到他後..才有機會禮讓..
禮讓不是問題..是來不來得及禮讓..

公務車也僅有執行"緊急"勤務時才有"優先"路權..

案例中..實在不符合要件..




不過..酒駕..就甚麼都不用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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