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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可以檢舉嗎?

我檢舉很多這種違規 且大部份都成功開單
你就檢舉 "交岔路口超車"
最好註明害你緊急煞車 差一點就撞倒, 這樣成功機率就加大
成功後記得來分享


看了影片,感覺比較過份的是原PO..
事發主因,起步較慢,空出空間讓前面已經插入一車,又慢慢拉開距離,後車自然不想跟在慢車後頭。

0:44秒時,藍色車子插進來,此時地上並沒有標線,未進入正式道路。因此應該互相禮讓也不算右側超車。
沒開喇吧,不知道按喇吧的情況:略過
1:15應算是原PO剪藍車的車頭..
1:21迅速變換車道,應該是為了阻擋後方藍車...
1:30 我想算是並排競速約十秒鐘。

我想後方藍車可以檢舉的事項超多,應該自我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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