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影片,感覺比較過份的是原PO..事發主因,起步較慢,空出空間讓前面已經插入一車,又慢慢拉開距離,後車自然不想跟在慢車後頭。0:44秒時,藍色車子插進來,此時地上並沒有標線,未進入正式道路。因此應該互相禮讓也不算右側超車。沒開喇吧,不知道按喇吧的情況:略過1:15應算是原PO剪藍車的車頭..1:21迅速變換車道,應該是為了阻擋後方藍車...1:30 我想算是並排競速約十秒鐘。我想後方藍車可以檢舉的事項超多,應該自我多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