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幫大家證明那位警察有多白目,小弟我早上去市場吃好吃的大腸蚵仔麵線時,順便在老街從頭到尾巡了兩遍。短短五六百公尺的老街,立了數不清的"機車停車格;單月停單號側,雙月停雙號側,違者XX"的標示牌。短則每十公尺一根標示牌,最長則約相距三十公尺,幾乎每一小段有設停車格的路段起點都立有標示。估計平均大約二十公尺一根,兩側道路都有設置,且幾乎都是面向行車方向。標示牌字體很大也很乾淨,只要你順著路走,幾乎沒有看不到的;當然啦,這裡美眉很多,閃神眼花也是有可能的。
原~原來淡水老街還有這條啊每次去老街都沒注意到說這條法則還滿有趣的每次停車不就要想一下~今天是單月還是雙月不過好在的是都看那邊有人停車我就去停那邊~當過兵的人都知道,不要當特立獨行的人~還好都沒有中紅單~下次應該會注意一下~(天氣這麼冷~去淡水的機會,應該也會變少才是!!(~_~))還是感謝樓主大提醒囉。
單雙月還不是為了營業店家的方便~~說穿了就沒意思了!樓主應是外地客~遇到這種事只能自認倒楣像我昨天車也被拖走在自家樓下喔停好幾年都沒怎樣過昨天就被拖了後來仔細看~原來路口也新設了一個路牌"禁停人行道,違者拖吊"為啥路牌不能設計成雙面的,這樣兩邊都能看見不是嘛??
allman1969 wrote:爲了幫...(恕刪) 太佩服了,特別跑去驗證了一下。不過我想樓主也是有看到,只是看不懂,他文中不是有提到: "我們很不甘心的說我們哪知道那啥阿??"也就是說,看了也看不懂啊,這也沒辦法。說真的,以前馬路標示都還會考慮到不認識字的人,所以標示不多是很簡單清楚的圖案。現在明明有停車格,還要加上落落長的字來說明何時才可以停,這不是分明欺負不認識字的人嗎?
Craig wrote:太佩服了,特別跑去驗...(恕刪) 不是特別去的,是午餐去吃麵線,順便看一下,因為平常在走就已經有"標示牌設置得很密集"的印象。老街寬度頂多四米多吧,還兩側都設置標示牌。從樓上朋友的照片還可看出是面向行車方向,另有一點就是牌子的高度都比機車高一些,除非是貨車、休旅車才會遮到部分文字。淡水警察算很寬鬆的了,機車停車格用斜插停車都盡量不刁難而沒有取締了。再說,一到假日,老街上是行人、機車、貨車、汽車、自行車都上了,一旦有人違停,大概很多不清楚狀況的外來客會跟著亂停,到時候連拖吊車都來了。(到了晚上七點半,就加上垃圾車也要出動了)
在淡水住過兩年半...讀書三年...很久以前這裡的交通比現在亂很多...現在已經好很多了...這才是有做事的政府.....每個地方都會有不同的規定...像是台北市的規定...相信從南部上來的都會不懂...如果每個人都像你這樣理直氣壯的認為警察執行不當...那台北市的交通基本上會癱瘓....就跟你去別的國家...你犯了當地的法規..還說法規不適當看不懂....人家會理你嗎????照樣把你關起來.....白目的是誰????相信版主應該清楚了解......別拿不知道來當違規的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