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語..
以後別做朋友 wrote:
我在去年十月二八日 下班時 出車禍 對方是開車 我機車 我是看綠燈直行
但他筆錄說他闖黃燈
對方只有車有傷 人毫髮無傷 我機車壞掉修要四萬多塊 我人臉擦傷
左肩峰與鎖骨關節脫臼韌帶斷掉 開刀 身體裡面放了一個自費的骨板
需復健 一年多后再開刀把他取出來
交通隊事故分析 因屬號誌燈爭議雙方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我該如何跟對方調解 對方都給保險公司
然後要我去跟醫生開證明 醫生說不開
然後現在就都沒動靜 我四月底就到六個月追訴期
拜託各位
我問醫生能不能開我要休息多久
多久會好但醫生說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