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28yh wrote:必須等到左轉綠燈亮起,左轉車才可以動(汽機車皆同)否則會被開 "未依號誌行駛"法條是48條第一項第二款 (4810201)汽機車一律罰600元 被抓過...看著空空蕩蕩的對向車道, 就慢慢的轉過去..100m 後, 親愛的警察先生 "們" , 揮舞著指揮棒把我攔下...(警察先生們一次還攔三台車唷~~)從來也沒想過, 會有人向我 "索取簽名" 的一天...
為了唸書從高雄上來新竹兩年我覺得新竹算是最沒有"機慢車兩段左轉"觀念的都市之一不論是開車...騎車...老實說...很危險不管標不標示大部分的騎士似乎都非常喜歡"一段式左轉"新竹的行人也算是最沒有"在安全區域等待及穿越馬路"的觀念的都市之一很嚴重光復路的光X中學,火車站...等等行人等紅燈等到佔用最外側車道還越站越出來火車站前無視號誌的行人也是相當誇張的說還有人會拖著行李廂闖紅燈的能說什麼呢
這個路口的確需要兩段左轉當行駛在超過三車道以上的道路時(指摩托車)不論地上有無待轉標誌標線都須如此不過以我在新竹這麼久了會老老實實遵守的人太少了但是那個路口如果上下班時間都兩段轉我看會大塞車吧園區上下班的摩托車那麼多那小小的待轉區哪夠用阿關東橋派出所就在上面一點的地方要抓違規左轉真方便一走出來就能衝業績
aska3428 wrote:這個路口的確需要兩段左轉當行駛在超過三車道以上的道路時(指摩托車)不論地上有無待轉標誌標線都須如此 這條路只有兩車道地上也沒寫禁行機車之類的標語還是說這左轉專用道(加起來等於第三線)也要算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