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lack Ocean wrote:
想請問一下,有些汽車...(恕刪)
在樓主貼的這統計表下方就有一條說明:".本表道路交通事故發生概況按第一當事者型態分(第一當事者指交通事故責任較大之一方)"
所以如果是機車違規或兩方都違規但機車錯比較大,那這數字就是算在機車那一方。所以您說的那種沒違規又被判過失的情況(大家常訽病的"應注意未注意"也是一種違規)。
再講白一點,這個統計是指「因為使用某種交通工具,然後又違規(或違規比較大)出車禍導致有人死亡」的比例。沒有違規或違規比較小的不會算在內。"應注意未注意"的肇責不見得比闖紅燈、變換車道未注意車距、任意穿越馬路大。雖然因為有肇責而還是得賠償讓人覺得很幹,但就事論事,單純就肇事率及死亡率的統計,這些都不會被算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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