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uisnavy wrote:
因本人兩歲兒子打噴嚏導致兩條鼻涕快流到衣服上、當下馬上將車輛臨停於三民路與仁愛街口
我覺得,停紅線買檳榔,也是很合理的
因為,不吃檳榔,全身不舒服,不能專心開車,也是很危險的...
afuisnavy wrote:
但我有幾項疑問煩請各位替我解答:
(一)紅線臨停標準是完全連一秒都不能停還是可以暫時停靠,我GOOLE得到的資訊是要保持隨時能立即駛離的狀態,如有不對請指教!
(二)填單員警告知我前擋風玻璃不能貼隔熱紙,我GOOLE且致電監理站工程師得到的答案是(前後擋及四個車窗)不能張貼有反光的隔熱 紙,小弟貼的是超級丹龍CL35前擋專用膜,請問各位沒有貼隔熱紙的比例是多少?
(三)舉發時間跟員警填單告發時間有一個月的時間,請問舉發時間有限制要多久的規定嗎?
樓主駕照在哪考的?
中華民國法律真沒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