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的藍 wrote:還是說小弟需要作出甚麼樣的動作?...(恕刪) 做甚麼動作??當然時自己乖乖去繳罰款阿不然嘞隨便的藍 wrote:呃.....我是到昨天才知道民國90年12月有罰單這件事汽機車強制責任險未投保被攔檢(恕刪) 自己都承認"汽機車強制責任險未投保被攔檢"了
maa1685 wrote:之前有類似的案子上新聞,報導中是說從送達日算起有10年追溯期, 所以94年加10年為104年, 即在今年底之前追繳都是有效的.新聞連結 該新聞說男子在 98 年繳了 39 筆欠稅及罰單 ???看起來該男子也是 "習慣性" 欠稅及遲繳罰單......罰得好...
隨便的藍 wrote:違規日期是民國90年12月今天是民國104年2月收到強制執行的通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90條新舊條文對照表◎修正前(90年6月1日以前)˙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3個月不得舉發。˙前項案件自確定之日起逾3年未執行者,免予執行。◎修正後(現制)˙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終了之日起,逾3個月不得舉發。(第二款已被刪除)資料來源:台中區監理所你是在90年6/1以後被開的,已經是修正後....乖乖的去繳吧...話說,大叔我有一張是民國88年被開的....後來沒繳,居然加重到3萬.....不过也沒被強制執行过......哈
vincent12 wrote:該新聞說男子在 98 年繳了 39 筆欠稅及罰單 ???看起來該男子也是 "習慣性" 欠稅及遲繳罰單......罰得好...(恕刪) 39筆算什麼小......東西.讓你看看1053筆,總計大約500萬的.這才是真神人也,政府有個屁用.
rickchiu wrote:39筆算什麼小......東西.讓你看看1053筆,總計大約500萬的.這才是真神人也,政府有個屁用. 1000 多筆 , 可能除了強制沒入車輛之外,沒別的方法可以遏止他再繼續違規...看來政府乾脆把欠稅罰款等等 "外包" , 這樣比較有效率白道要不到欠稅罰款等等 , 黑道效率比較好.....這樣就太悲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