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原文,罰單來時我人在國外,回到家剩我媽給我的繳款證明而已....
至於我為什麼會去申訴 老實講自己會不會違規我想自己比任何人清楚~~
被開單處就是後來我自己去申訴時 回文說我的違規處在88.1~
細看一下某位大大PO的法院文~~
我看沒有違規當日的影片 我想也都是被打槍居多~~
只是一般記錄器 通常紅單來 應該記憶體也早被洗掉吧!!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所附的影片是我事後去補拍~~
也不是我被檢舉違規當日的影片 (早就洗過去了)
我的目的是說明那路段確實有機會是開路肩的~~
但我認為的重點在於~~
我明確指出有開放的日期 得到卻是沒開放??
所以警察不是無能失職就是欺騙!
後面或是以前 又有多少人就這麼被陰了?
至於要不要再上法院~~我是懶了!
算一下要這樣大概起碼要請假2天~~
2天所價值的薪水早就不只4000了 CP值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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