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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單申訴被警察睜眼說瞎話

話說我到底在何處切回車道,老實講,不知道!
如同原文,罰單來時我人在國外,回到家剩我媽給我的繳款證明而已....
至於我為什麼會去申訴 老實講自己會不會違規我想自己比任何人清楚~~
被開單處就是後來我自己去申訴時 回文說我的違規處在88.1~

細看一下某位大大PO的法院文~~
我看沒有違規當日的影片 我想也都是被打槍居多~~
只是一般記錄器 通常紅單來 應該記憶體也早被洗掉吧!!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所附的影片是我事後去補拍~~
也不是我被檢舉違規當日的影片 (早就洗過去了)
我的目的是說明那路段確實有機會是開路肩的~~


但我認為的重點在於~~
我明確指出有開放的日期 得到卻是沒開放??
所以警察不是無能失職就是欺騙!
後面或是以前 又有多少人就這麼被陰了?


至於要不要再上法院~~我是懶了!
算一下要這樣大概起碼要請假2天~~
2天所價值的薪水早就不只4000了 CP值不對...
我今天也收到一張88.6K的違規行駛路肩罰單,違規日為5/10(平常上班日) 08:06分
打電話問員警,員警說那天有重大事故(LED看板有告示),所以禁行路肩。
我還真的想不起那天有看到LED看板有告示。
該路段真的是很有爭議之路段,下次不走該路肩了。
其實我一直都很好奇...

湖口那段是提供路肩給人超車用嗎???

不然我怎麼印象中路肩是給下交流道用的...

自然不會有再回去外線道的問題...更不需要有開放路肩結束的警示牌不是嗎???
現在的常態性開放路肩,都是給下交流道的車輛使用的,有可能你沒下交流道,後車不爽就檢舉了
不知道還要申訴什麼!?

這樣子還可以指警方睜眼說瞎話!? 到底是誰瞎了!?

記憶卡買個64g的很難嗎? 我五年前買就裝到64gb了

出了事情打了一堆也拿不出證據, 全憑自己一張嘴:就可以指責警察睜眼說瞎話...


raymond0322 wrote:
不知道還要申訴什麼...(恕刪)


民眾舉發(實際發生日期)到開單大概1個月..寄到你家的時間先不算..
64G能錄1個月嗎
很明顯寫了禁行路肩~


很明顯路肩通行限小型車,然後呢左上角的紅框有看到嗎
顯示綠箭頭時則可通行,顯示紅X則不可,沒顯示還要問嗎當然不行
所以依照標示燈號行駛就不會違規了

那個燈箱太陷阱了
我是外地人一定會上當
怎麼可以說開放路肩
但是沒有標示
之後幾公里才能進入

ronald2 wrote:
很明顯寫了禁行路肩...(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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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得走路肩的,就如同樓上某樓說的..不熟的路段,會噴路肩的比例真的不高!!
再者.... 路肩是否開放...上面那個通行燈很早就設置了~~
如果沒亮箭頭綠燈是不能走的!!樓主也該知道吧!!!

什麼都推說不知道...只看牌子寫的文字!! 拿牌子來推託自己犯的過失!! 真的說不過去!!

反正...現在這社會氛圍就是...""都是別人的錯"" ""通通是你們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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