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rfrog wrote:
法規上...他應該切入你後方...所以你佔理...
錯!
法規上,三重轉入的方向是閃紅燈,路權較小,台北環快(重機)轉入的方向是閃黃燈,路權較大,樓主應禮讓重機。
因為特別有閃黃燈,紅燈,所以不適用並線時交通擁塞應互相禮讓規則。
原來駕照用雞腿買來的這麼多,難怪那邊永遠堵住!

cking5168 wrote:
不是打了燈號就天下無敵了回報你
在這種交錯車流裡本就該一台錯開一台循序漸進,直覺就是當我禮讓前車後本來就該跟上,讓後車有更多的空間可以交會,何來"防守"這舉動?只不過重機騎士利用我跟前車的安全距離硬擠進來而已,真要防守我是不會留那麼大的空間,而且當下發覺他擠進車道我也放開油門禮讓,但他卻做出右切動作將我逼到邊線我不得不踩煞車對應你看到了嗎?前車左側空間那麼大卻硬切到右側要超車?怒
Spencer Ko wrote:
原來駕照用雞腿買來的這麼多,難怪那邊永遠堵住!...(恕刪)
cking5168 wrote:
不是打了燈號就天下無...(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