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樓主應該是A的家屬其實這件車禍的責任非常清楚B的責任較大是沒有疑問的至於A在整件事故到底需不需要負擔責任也不是網友在這說了算就交給鑑定委員吧最後還是祝福A早日康復PS.腦傷後的復健非常重要 復健愈早做 效果愈好套句復健師的話[可以坐就不要躺...可以站就不要坐....可以走就不要站]這是我自己的親身經驗....加油
ap33208 wrote:A3B7?</...(恕刪) 我也不懂?要過有紅綠燈或交管指揮的路口都會減速看兩邊了更不用說是只閃燈的路口,而且很明顯的該路口是有車經過的沒減速就直接衝過去,要完全無責怎麼也說不過去不是說傷者是自己親人或認識的就可以完全無視其究責憤怒悲傷之餘也不要失去理智了
依照01所看過還有報紙看過的案例,a3b7是沒錯的!台灣法律所說的路口減慢速度是要達到沒發生事故的速度,只要一發生事故就算沒減慢速度!這是之前報紙看到某事件,交通部的解釋!不過網友再怎麼解釋也沒用,要看初判表!若不滿意就要鑑定或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