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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看看~車禍糾紛


smax155 wrote:
如果對方要求原車復原...(恕刪)

我有保全險 全都給保險處理了

只是他們一直在那麼繞話題
對方保險都沒出過聲
只是對方有帶一個甚麼協會副理事長來
都他講話 只會在那口說無憑該拿出來的單據都沒
診斷書用中醫診所開休息六個月
如果是你會賠給他?
如果還在過以前社會說多少就拿多少
那我們買保險幹嘛
大家不用保浪費錢阿

對方只是腳趾頭第三指骨折而已
也沒開刀只包石膏
也沒留院當天晚上就叫他自行回家了
本人也有馬上到院慰問她了
他自己都說沒問題 叫我快點離開
過一個禮拜打電話要找你就從來不接電話

不是本人不和解是對方不想保險賠她
要從我這拿現金 如果是你們遇到
會賠給她?

雖然我看錯號誌
人也不要這樣

SUZUKI MUSIC 125,有在汰舊換新折5000元。

(限二行程 需配合政府補助)

http://www.suzukimotor.com.tw/news_content.php?year=2014&news_id=705

青之降魔師 wrote:
我問的是那台爛車
說原裝日本進口
如果你遇到這種當事人要跟你理賠你會給她?

青之降魔師 wrote:
雖然我看錯號誌

既然是樓主違規,車損至少做到「回復原狀」,應該不過份吧?
青之降魔師 wrote:
對方只是腳趾頭第三指骨折而已
也沒開刀只包石膏

青之降魔師 wrote:
現在不是我不理賠
他們資料用不完全

人傷的部份,之前我沒討論,也都是樓主您自己提的
若骨折是事實,樓主認為上法院有贏面嗎?
要求賠償理所當然,只是金額是否在合理範圍

你有保險 你就應該應跟保險公司溝通如何的能在合理範圍內賠償

保險公司(不是行善單位),他當然不願意照單全收

不過別忘了一點你是肇事者,保險只是幫你負擔你的賠償費用,不是你的代理人

所以 你必須親自致意並且與保險洽談給出合理的賠償 才是.


回復原狀
是指撞到之前那樣破爛的狀態嗎???
那可能比換新零件還難

wetty wrote:
還真的被說中了......(恕刪)


你不要看不懂意思
我問的是那台爛車
說原裝日本進口

如果你遇到這種當事人要跟你理賠你會給她?

當然合理範圍內
保險當然會賠
不合裡誰會賠

保險公司我也知道不是行善公司
但是保險公司不是對方提出甚麼都會答應

不要說那麼簡單
現在不是我不理賠
是他們資料用不完全
診斷書用診所開的
也離事故時間4個月才開這一張
如果真的很嚴重位甚麼不回初診醫院開診斷書
醫生自然判斷你要休息多久
拿一個可信度很低中醫診所診斷書來說要休息六個月
你叫我怎麼賠她
現在社會都憑收據
我也被撞過也知道怎麼應付

每次去都在說自己多可憐不能搬重久站
但是每次我保險打電話去
市話沒人接
行動電話也沒人接

如果不能工作為什麼打過去都沒人接

人要怎麼演我管不著
但是人要適可而止







讓對方告吧,到時候法院會判一個合理數字,保險公司幫你賠就好。

頂多你自己貼6萬元給政府,多背一條過失傷害,這樣就好了。

法院判是什麼,對方請什麼理事長都一樣,保險公司就照這價碼給。

反正對方要的是更多的錢,你要的是合理理賠給他,很難有交集,就讓他告吧。

=====================================================

就直接回,我不是不想賠,但你這樣我很難跟你有共識,

告吧,我6萬準備好了。

接下來你就準時出庭就好了,比起我們這邊鍵盤法官有用多了。

畢竟中醫休息6個月真的上法院會這樣判?應該不太可能判到6個月吧?

就霸氣一點,林盃6萬準備好了,奉陪到底,我過失傷害我會自己負責這罪名,

至於該賠多少,法官會給你公道的。

青之降魔師 wrote:
今天去調解委員會對方...(恕刪)


乾..... 我笑到肚子痛

青之降魔師 wrote:
雖然我看錯號誌
人也不要這樣

地點在台南市湯德章紀念公園圓環那,那邊是汽車機車分道,
看錯號誌應該是闖紅燈肇事沒錯吧?

青之降魔師 wrote:
對方只是腳趾頭第三指骨折而已
也沒開刀只包石膏

小弟先前在人行道被一台機車撞到手肘造成瘀傷,當時對方態度soso被我告上法院,
拒絕和解到第一審簡易判決完,騎士因過失傷害被判拘役1個月可易科罰金,
骨折嘛....嗯....建議你多查查判例,心裡會有個底

不過樓主如果夠霸氣,國家這邊繳一筆(刑事),人那邊又繳一筆(民事),也許是個不錯的選擇!
藍色心鏡 wrote:
讓對方告吧,到時候法...(恕刪)


很同意你的說法

事情到這結束吧!

因為鍵盤手太多了

如果世界上人都那麼好講話
我想政府不會提倡強制險
車險也不會那麼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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