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neok93 wrote:
我裝的是睿麒S-1排...(恕刪)
樓主! 防燙裝置的確沒有說一定等於「防燙蓋」,而且防燙裝置的目的在於避免行人誤觸燙傷。有些管子就算裝上防燙蓋,那一片一樣會燙傷人!
簡單說,不管三七二十一只看防燙蓋是公務人員怠惰的另一個表現而已(懶得去分辨哪些管子會不會燙,就一率以有無防燙蓋來劃分),也完全漠視現在科技的進步與原始法規的目的性!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起,排氣系統隔熱防護裝置之表面幾何中心點、前後端相對消音器本體水平高度並距端緣三公分(容許範圍0.五公分)處及裝置固定點(若為內凹式構造,則取最接近之表面)等位置量測之溫度應符合左列規定:
1 鋼鐵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六十度。
2 樹脂材質者:量測溫度不得超過攝氏七十度。
機器腳踏車排氣系統於正常騎乘或停放狀態,無碰觸乘員或行人肢體情形者,得免本項隔熱防護裝置檢測。」
下次如果被開單,請要求警察記錄溫度,有助於未來訴願或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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