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沒品了,不用考慮直接檢舉下去就對了。1.未與前車保持距離。2.一次切換兩個車道3.變換車道未注意主車道之來車狀況4.超速(不確定,但他都沒品了,給他檢舉下去就對了)檢舉的時候要記得一條都不能少,加起來罰金讓他爽歪歪。
剪你低小雞雞 wrote:就算檢舉....也石沉大海! 你錯了,檢舉完都會寄mail跟你確認,有結果也會寄mail通知你。台北市交通違規檢舉專區(可附影音連結網址)http://www.tcpd.taipei.gov.tw/ct.asp?xItem=40463853&CtNode=47479&mp=108001新北市交通違規檢舉專區(可附影片檔)http://tvrs.ntpd.gov.tw/events/new
寶佳 wrote:他都沒品了,不用考慮直接檢舉下去就對了。1.未與前車保持距離。2.一次切換兩個車道3.變換車道未注意主車道之來車狀況4.超速(不確定,但他都沒品了,給他檢舉下去就對了)檢舉的時候要記得一條都不能少,加起來罰金讓他爽歪歪。...(恕刪) 1、3項可以檢舉!第2、4項完全不會成案!原因:本來就能連續變換車道(非指樓主影片狀況,無危險情況要切複數車道都可以)超速通常只有警察抓,民眾檢舉除非測速儀器有經過認證(基本上不太可能有),所以~你懂的!總歸一句話:又是一個駕駛習慣不良的危險駕駛違規者。(補一下危險駕駛罰比較多)
0928313411 wrote:應該是看到你煞車,以...(恕刪) 昨天也遇到一次,從匝道上來就直接切兩車道要進內車道。從開始切第二車道時就喇叭常駐,還是我行我素照切不誤啊!還在找法條看要怎麼檢舉,爬了文....一次切換兩車道並不違規...也是這個廠牌的車,真是物以類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