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hj wrote:節錄自小七車觀點ht...(恕刪) 我不知道後來怎麼改的我當年要買車那時就有問了,有後貨斗就是貨車,沒得商量,就是以小貨車名義進口完稅檢驗,掛牌都只能用小貨車的標準,沒有什麼加不加蓋的問題有加高蓋叫廂式,沒加蓋就叫框式,就只有如此附帶一提,我車當年進口檢驗並沒有拆後座椅,那時不流行這種皮卡,所以也沒有相關規定我牌照申領書上還登記為三人座
應該在說這新聞吧!http://www.epochtimes.com/b5/16/4/22/n7611411.htm內文:台灣車商進口5人客貨兩用的「雙艙貨卡」已近10年,不過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貨車不得超過3個座位,導致車主一上路就被視為非法而挨罰, 民進黨立委何欣純22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的法規未與國際接軌、迎合時代趨勢,根本是恐龍法令;交通部承諾,半年內將會檢討法規。何欣純22日舉行「人民花錢買貨卡後座載人卻違法」記者會,她表示,現在雙艙形式貨卡車在國外相當普及,前面載人、後面載貨,可客貨兩用,國外也都通過安全測試並上市販售,但台灣卻因老舊法規的限制,讓消費者購買類似車款時,後座必須拆除。出席記者會的陳姓車主說,他開著「雙艙貨卡」上路後,沒違規卻被警察攔下來,而且還被開了5萬多元的罰單,「快比酒駕還貴」,如果開單2次,還會被吊銷牌照,不懂為何沒違規,出去玩還要提心吊膽。財政部賦稅署財產稅組長許寧佑解釋,由於貨車稅額比客車低,所以貨車若被發現座椅超過3個,就會被認定為客車,要補交客車跟貨車的稅金差額,但因為車主無法改登記為客車,所以會被處罰移用牌照。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張舜清說,由於現行法令規定,國產車有「客貨兩用車」這個分類,但進口車卻只有「客車」、「貨車」這種兩類,他承諾會在半年內完成法規修訂,未來原廠車商生產時後座本來就有座位的,進口時就不用拆除。責任編輯:昱作
両儀 式 wrote:KIA貨車卡旺雙廂貨車這台要算那一種的車 都是貨車 雙廂的抓到會開超載 3000 還3600我忘了但高速公路上看過很多高公局的工程車?? 也都是雙廂的 其實也都違法超載白癡交通部 只會汙錢 法規都是用幾十年前的 現在2016還在用領錢領的倒是挺爽快的 要做事就拖拖拉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