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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D Ranger 這類的皮卡若是裝回第二排坐椅萬一被查獲,刑責大概多重?


狄拉克 wrote:
會不會是因為國外不重視交通安全,台灣比較重視?...(恕刪)


台灣比較重視老闆.大老闆的臉色
google找不到任何法規支持這個論點
以前也從未聽過

chenhj wrote:
其實這類車種只要將貨斗加蓋後即可以自用小客車合法申請牌照.(恕刪)
chenhj wrote:
節錄自小七車觀點ht...(恕刪)
我不知道後來怎麼改的
我當年要買車那時就有問了,有後貨斗就是貨車,沒得商量,就是以小貨車名義進口完稅
檢驗,掛牌都只能用小貨車的標準,沒有什麼加不加蓋的問題
有加高蓋叫廂式,沒加蓋就叫框式,就只有如此
附帶一提,我車當年進口檢驗並沒有拆後座椅,那時不流行這種皮卡,所以也沒有相關規定
我牌照申領書上還登記為三人座
今日去賞車Ranger,
福特人員說法規有希望明年會改,後座可坐人,
請問各位有耳聞此事嗎?
是真的還是sales隨便虎?
沒聽說過

Inmo wrote:
今日去賞車Ranger...(恕刪)

Inmo wrote:
今日去賞車Ranger...(恕刪)
2013年就一直有風聲了
但至今還是沒消沒息的...

但是,如果改了,客戶買不買單那又是另一個難題
貨車跟自小客車的貨物稅不同,自然會反應在車價上

Inmo wrote:
今日去賞車Ranger...(恕刪)


嗯~
今年有明年,
明年有明年,
年年有明年,
不知在那年~~~~~
應該在說這新聞吧!
http://www.epochtimes.com/b5/16/4/22/n7611411.htm

內文:

台灣車商進口5人客貨兩用的「雙艙貨卡」已近10年,不過卻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貨車不得超過3個座位,導致車主一上路就被視為非法而挨罰, 民進黨立委何欣純22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的法規未與國際接軌、迎合時代趨勢,根本是恐龍法令;交通部承諾,半年內將會檢討法規。
何欣純22日舉行「人民花錢買貨卡後座載人卻違法」記者會,她表示,現在雙艙形式貨卡車在國外相當普及,前面載人、後面載貨,可客貨兩用,國外也都通過安全測試並上市販售,但台灣卻因老舊法規的限制,讓消費者購買類似車款時,後座必須拆除。
出席記者會的陳姓車主說,他開著「雙艙貨卡」上路後,沒違規卻被警察攔下來,而且還被開了5萬多元的罰單,「快比酒駕還貴」,如果開單2次,還會被吊銷牌照,不懂為何沒違規,出去玩還要提心吊膽。

財政部賦稅署財產稅組長許寧佑解釋,由於貨車稅額比客車低,所以貨車若被發現座椅超過3個,就會被認定為客車,要補交客車跟貨車的稅金差額,但因為車主無法改登記為客車,所以會被處罰移用牌照。

交通部路政司簡任技正張舜清說,由於現行法令規定,國產車有「客貨兩用車」這個分類,但進口車卻只有「客車」、「貨車」這種兩類,他承諾會在半年內完成法規修訂,未來原廠車商生產時後座本來就有座位的,進口時就不用拆除。

責任編輯:昱作




KIA貨車

卡旺雙廂貨車

這台要算那一種的車
両儀 式 wrote:
KIA貨車
卡旺雙廂貨車
這台要算那一種的車


都是貨車 雙廂的抓到會開超載 3000 還3600我忘了

但高速公路上看過很多高公局的工程車?? 也都是雙廂的 其實也都違法超載

白癡交通部 只會汙錢 法規都是用幾十年前的 現在2016還在用

領錢領的倒是挺爽快的 要做事就拖拖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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