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ka415 wrote:豐田牌車就跟蘋果手機...(恕刪) 那就麻煩你告訴我哪一牌車子或手機或任何產品,東西燒了廠商會立刻自己承認是產品問題的?有嗎?如果現在鑑定報告已經確定是車輛問題導致自燃的,那TOYOTA當然必須承擔責任,現在原因根本不明就要車廠負責,這根本沒有任何人或任何廠商有可能做到,為什麼車燒起來就一定車子的問題呢?既然是從內往外燒,那也有可能是車主在車內擺放什麼易燃物(如打火機)所造成的呀,當然實際原因是什麼我們都不知道,我們說什麼也都沒有任何意義,車主想要把責任推給廠商的心理可以理解,但這在法律上是講不通的,只有官方或公正單位的鑑定報告才有意義,這也是車主現在要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