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uiser58478 wrote:這段路我有陣子常常走...(恕刪) 倒也不是沒注意到牌子問題 主要是我一直以為早上開放路肩是從隧道出口一直到下交流道這段開放 因為不知道還有限制距離 所以也不知道牌子就是告知而且從開放到限制的路程真的很短 這樣開放路肩真的起不了作用當然這是我個人想法反正就是繳錢囉!!!kelvin2200 wrote:今天收到罰單 仔細一...(恕刪)
f2003ga wrote:先撇開違規不談日期是9/16按照新法要在7日內檢舉也就是檢舉日要在9/23前看看是否符合規定?如果不符合你可申訴躲過這張罰單! 民眾檢舉七日之內。警方作業時間3個月之內。這單罰單算很新鮮了。
kelvin2200 wrote:倒也不是沒注意到牌子問題 主要是我一直以為早上開放路肩是從隧道出口一直到下交流道這段開放 因為不知道還有限制距離 所以也不知道牌子就是告知而且從開放到限制的路程真的很短 這樣開放路肩真的起不了作用...(恕刪) 可以理解您的想法不過,你是"一直以為"...表示可能之前也一直這樣開而不自知...現在吃了罰單,也可改正。沒什麼不好再者,若您認為距離太短起不了作用,又為何開上路肩?對吧。總之,您的想法可以被理解,但是真被檢舉了,也只好如您所言,繳錢了事。也算是提醒自己以後不會再忽視告示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