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市人生 wrote:這周第一次去騎車,easy 100清走了!機車如果是放在騎樓下,當夾單(紙)上的期限已過,就是不會清走!我冒著可能會觸法的風險再把他們移到人行道or停車格,然後就會再來貼一次黃色大張的,等期限到了就會清走. 辛苦你了,願意付出這麼多.
magidxseva wrote:看到報廢機車我的第一反應是車主怎麼不來處理.....我的觀念是機車是誰的就誰處裡機車不要了停路邊不管就像亂丟垃圾一樣不是嗎?? 問題是報廢機車,公務人員也不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沒有驗車繳稅,應該罰的公務人員也沒罰沒要,就成為現在這個光景了,到現在要選市長的候選人還不了解,依法處理掉廢汽機車,路上就會多出非常多的車位了,沒辦法富二代及醫師都是開車的,無法了解一般平民的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