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條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對車輛提告看看吧!在高速公路上面無故突然減慢速度好像是公共危險!可以拿給國道警察看看....就算是按喇叭也是合情合理吧不想別人按你喇叭就乖乖開車,怕被人按就不要開車提倡按喇叭來提醒無腦用路人!!!畢竟亂騎車亂開車的人太多~經過旁邊的時候不知道它會用什麼方式攻擊你我看到騎車開車很詭異的都會先按喇叭!就算對方下車,本人還是有自信可以打贏對方說真的被求棒打到(頭以外地方)不會很痛...除非對方拿刀我才會怕球棒通常打第1下後就可以抓住武器了(它打頭要閃阿!笨蛋!)有事情先報警之後再下車或者不要下車等警方來(對方通常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