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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023 高雄中山高鼎金交流道

樓主

你儀表板上的那些雜物反映在擋風玻璃上
看了很不酥糊

可以清掉嗎?


應該可以檢舉未依規定車速行駛,阻擋後方車流.



BTW,版大,最後1:50秒..您跨越槽化線了.....

majestyboy wrote:
應該可以檢舉未依規定...(恕刪)

上方天橋固定每天都有警察拍跨越槽化線
請車主節哀
可能會收到一張三千塊的罰單
只能希望警察看到這種情形
能佛心來著。

qekneqft wrote:
上方天橋固定每天都有...(恕刪)


所以那台Tierra是故意檔路要別人違規???
因為這個月一堆貸款還沒著落

只好到路上找個倒楣鬼製造假車禍來擋點榔看看嘍 .....
玩 Skyrim 吧!
樓主好壞喔
準備抓它誇越雙白˙線罰它個3000-6000
第302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對車輛提告看看吧!
在高速公路上面無故突然減慢速度好像是公共危險!
可以拿給國道警察看看....
就算是按喇叭也是合情合理吧
不想別人按你喇叭就乖乖開車,怕被人按就不要開車
提倡按喇叭來提醒無腦用路人!!!
畢竟亂騎車亂開車的人太多~經過旁邊的時候不知道它會用什麼方式攻擊你
我看到騎車開車很詭異的都會先按喇叭!
就算對方下車,本人還是有自信可以打贏對方
說真的被求棒打到(頭以外地方)不會很痛...除非對方拿刀我才會怕
球棒通常打第1下後就可以抓住武器了(它打頭要閃阿!笨蛋!)
有事情先報警之後再下車或者不要下車等警方來(對方通常跑了)!
艋舺的結局是什麼?為了什麼而爭

sandg999 wrote:
如果檔到大車 應該...(恕刪)


如果是大車,早就撞上去了,這樣開小車勉強可以煞住,重車可就沒辦法了

這人根本是把高速公路當一般道路在開
原PO天數有限,趕快去檢舉吧!

免得到時被反將一軍,

反而被那輛車檢舉你壓槽化線
fanrien wrote:按這裡檢視外部影片 (按這裡在新視窗中開...(恕刪)

檢舉時限只有7天
快檢舉作功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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