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編號:
回信地址:正本:
副本:
發文日期: 103 年 10 月 20 日
發文字號:北市監車字第1030034852B號
主旨:檢舉 號車號牌模糊不清。
附件:
親愛的,您好:
經檢視您所提供之477-號車照片,號牌模糊不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設備改裝或號牌磨損、加裝物品,由執行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依規定舉發。本所另函通知車主自行改正,將號牌清洗乾淨,若清洗後仍然模糊不清,則辦理換牌,本所將於定期檢驗時加強號牌之查核檢驗。感謝您關懷道路交通安全,讓社會更好。
您對本案如有相關疑義或建言,歡迎電洽27630155分機122與承辦人陳奕滄聯絡,或再次將意見反映於本所所長信箱網頁(http://tpcmv.thb.gov.tw/),當竭誠為您提供服務。如果您滿意我們的處理情形,也期望您能告訴我們,給我們鼓勵與支持,謝謝您!
敬祝
健康愉快
臺北市區監理所所長 呂碧宗 敬上
『本信件由臺北市區監理所網站系統自動發送,請勿直接回信,如您仍有反映意見或建議,請至本所所長信箱網頁填寫。』
臺北市區監理所粉絲團提供各項監理訊息與交流平台,歡迎您的加入!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BeiShiQuJian
本信件可能包含交通部公路總局機密資訊,非指定之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