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0CC以下的機車也要繳費的話......應該會害死很多人......並不是每個家庭都像大大是有錢人,也是有家庭狀況不怎麼樣,靠著機車載送家人甚至是載運攤位討生活的人。
如果有人說,那就搭公眾運輸工具就好啦...但請考慮一點!
除了台北市以外,其它縣市的公共運輸工具還不是那麼齊全,勿從台北市看這件事情...很多人買不起車,更別說買150CC以上的車........
如果說報廢車,什麼環保問題,應該是加強查緝,如果不報銷,被查到,那才是要罰錢,或者是補助換車(畢竟也有可能有沒錢換車的家庭)。
我是覺得應該是轉乘的機車停車格最好還是別收費,以限制停一天或兩天為限,違者拖吊之類的,比較好。
而其實回到最終的問題,應該是控制購買數量,一個家庭只能買幾台機車或汽車,從源頭做起,而不是沒有管制,又停車格很少,停車格開始收費來收費去.......對於北市停車格收費的問題,卻是雙手贊成?不否認的確很多一直佔據停車格的人很討厭,但是要不要以收費來抑制久停者卻變相的造成大家多了很多負擔?如果以轉乘捷運時要收費進而造成大家轉乘意願降低,是不是也不怎麼理想?汽車因為體積大、又常常是一個人開車卻佔那麼大空間又不環保,收費應該的,機車族往往是比較沒那麼有錢,這樣多增加一筆負擔不是好事。當然最理想的是騎腳踏車轉乘,只是腳踏車也會有人放很久,是不是也得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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