秤子929 wrote:
今天早上約8:50從...(恕刪)
撞到還GAYPIPI耶

阿甘妙世界 wrote:
不管你是親到、摸到、...(恕刪)
秤子929 wrote:
我:這樣要叫警察?拜託我趕時間耶,這裡車那麼多,那麼多人都趕著上班…
我:要叫就趕快叫啦,又沒怎樣,妨礙那麼多人趕著上班…
我回說:「可能是剛買新車,蚊子叮會痛啦,阿這時間大家都要趕上班,實在是…」
我想表達的是…路上行車,擦擦碰碰很難免、甚麼狀況都有,如果沒有甚麼嚴重的事故,大家說說就算了。如今早的事故,對方堅持報警…當然這是他的權益,但我認為真的是沒必要耽誤到其他用路人的時間和行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