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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進度~12/24收到少年法庭的開庭通知了; 發生車禍~對方逆向行駛並無照逃逸

fanny813 wrote:
肇事逃逸是依警方判斷才決定是否成立嗎?
因為我這邊有堅持要上調解委員會調解
請參考台中市政府警察第四分局對於肇事逃逸的解釋,個人覺得他肇事逃逸的事實很明顯。
至於警察說肇事逃逸不一定成立,不是警察說的算,警察只是給個經驗談。
fanny813 wrote:
因為還是想看對方的態度再決定,是否要告過失傷害

1.驗傷單先拿到再說。
2.過失傷害是告訴乃論罪,你可以撤告。
3.因為你有受傷,所以他的肇事逃逸是屬於刑法第185條之4的"肇事遺棄罪";這是公訴罪,只要檢察官知道了就會主動偵辦,你不能撤告。

個人覺得沒必要讓學生背上肇事逃逸這條刑責,雖然說達成和解之後,可能會判緩起訴或是緩刑。
ps.現在已經鬧上警察局,小弟不知道肇事逃逸這條能不能擋。
如果對方家境不錯,和解金=你的損失加上三、五萬塊。這三、五萬塊你可以捐給慈善團體。你收到錢了才簽和解書。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有一次就會有第二次 雖說學生 給他機會
問題是事情發生當下已經有給他機會,他還是肇逃
我想還是告他吧
讓她真的受到教訓而不是 都長到這麼大歲數了 還要讓父母親出來幫他收拾善後
我要賺大錢 我要學著賺大錢...

fanny813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妹於這兩...(恕刪)

我覺得...
1.妳有受傷嗎?(有的話記得先驗傷)
2.妳有報案了嗎?(交通事故調解2-3次不成才會走法院)
3.妳可以先理出一個價格!!然後問對方願意多少金額和解(你OK就拿了錢寫和解書)我媽去年也被無照生撞 到...在醫院搞了5-6個小時跟對方談不攏..最後也是報案解決..(學生也是一直說不要報警)
給你參考囉!!當然以妳覺得可以的金額..對方拿的出來或願意付才有用啦!!
(警察大人的話喔!!就看運氣了..有得很積極~有得很....)祝妳順利!!
這種小事件只要雙方條件談攏能和解就直接和解掉
就算搞到上法院法官也是會希望妳們雙方都盡量各退一步和解為主
因為聽妳文中敘述真的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硬告下去妳要常請假跑法院開庭
請問妳有沒有那個美國時間和對方玩?
為了爭一口氣造成彼此雙方都極大的麻煩
要是我個人做法就會和對方談條件接受和解





警察的話有時聽聽就好

這樣不算肇逃那算什麼
如果沒有和解共識
那就提告吧!
就當是給她上一堂課吧
有時沒得到教訓
人是不會學乖的
下次她一樣無照駕駛
一樣肇逃.....違規

至於有沒告成
看的是你提告時寫的罪則
一定要清楚的在報案三聯單上寫出
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等
確認提告的罪責都沒問題再簽名
到時開偵查庭時
檢查官會跟你確認你提告對方什麼罪
至於對方會不會被起訴
就要看你提供的證據了!
請將所有證物都搜集好(包含警察局的)
因為你不知道警察會提供給檢察官什麼!


fanny813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妹於這兩...(恕刪)

合20B wrote:
這種小事件只要雙方條...(恕刪)


除非一次性的足額拿出現金然後簽合解~

不過實際上很少看到~每個都哭窮裝死~

這種給對方一條路的想法~

最後只會變成只有自己退了一萬步~

無照駕駛就是不對自己跟別人負責~

肇事後說謊逃逸就是不對自己跟樓主負責~

這種沒有責任感的人~

最好是會心甘情願的付錢~

到時候可以預見的結果是瘋狂哭窮殺價~

然後還在臉書上哭夭說自己真衰遇到獅子大開口~

要求分期付款但又不想給任何擔保~

付前兩期就開始找各種理由拖延~

最後就是一副你奈我何的樣子直接擺爛~

到時候還是得上法院再告一次~

把事情搞得更複雜~

很多前人遇到這種無賴的案例~

jrfrog wrote:
無照駕駛就是不對自己跟別人負責~
肇事後說謊逃逸就是不對自己跟樓主負責~
這種沒有責任感的人~(恕刪)


同意樓上所說的,整個作為就是很糟糕。跟事主說要去旁邊停車就藉機跑掉,差勁透頂。

"當天警察就通知我有去住宅地找到當事人的媽媽"-->借他車的也是一樣不負責


早點把相關單據準備好,記得再上來回報一下後續
撞了人敢逃跑不處理

不提告要幹嘛?

一個未成年就敢如此

我相信後來大有可為哩...

你這次不給對方教訓 我想對方根本也不會在意

她也只會想說撞了人跑了還沒事 跟朋友炫耀而已

直接肇逃提告傷害

對話兩分鐘不能舉證對方有無留下雙方連絡方式與和解之說

畢竟連個和解書跟口頭和解都沒有

希望當下有路人OR駕駛聽見你跟對方的對話 這樣證據更高
謝謝大大們的建議,我後續收到調解委員會通知及開會結果一定在上來麻煩大大們給意見

現在有的問題是
車禍是10/2發生
我這邊有拿到報案黃聯
但到目前仍查詢不到案件,是可能被吃案嗎?

先再次謝謝大家的熱心回覆了~
因為沒有經驗,又怕打電話問警察
警察會不開心
順道一提,再做事發地警車上筆錄的時候
警察本來是要打電話聯繫對方的父母過來直接談,結果因為聯繫不到車主
不然當下自己一個人可能就私下和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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