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 卻也是因為 您親戚可能因驚嚇 而並未正確操控好車輛 而導致
且 >> 您親戚 連續由內線
(1)連跨兩個車道 到了最外線
(2)又剛好進入了 小白的死角位置
在於法理上 其實 您親戚未必站得住腳
>>>>結論 >>> 算不算肇逃 -- 應該不算 他最多算是 應注意而未注意 變換車道
>>> 算不算全肇責 -- 應該更難 您親戚本身駕駛 連跨兩車道 就是問題
過度快速變換車道 表示 他人可能未注意到您以由內側
已經行駛到外側 變成一種假象問題 導致他人判斷錯誤
其次車輛操控失當 導致車禍 也是您親戚在駕駛
最後 因為進入死角階段 所以雖然小白 應注意而未注意
但是 就算注意 也不見得真的看的到
雖然您親戚這樣 令人覺得遺憾 不過 看來 人都沒事 才是萬幸搂^^
最後 大家應該已經討論很兇了 如果ESP 能不能救呢XD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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