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車禍事故後續處理『請益』

yanyu_911 wrote:
你的錯較大
我判斷他...(恕刪)


我的錯?可以請問是為什麼嗎?詳細情況可以參考下面一下

walakaho wrote:
右前方就是前方。
這...(恕刪)


他原本是在我右前方,那因為他到路口要待轉所以速度變慢,我是直行很自然的我就會超過他,擦到的時候他已經在我右手邊了吧,而他應該到待轉區裡面但沒有,我是在猜想 因為那時候我過斑馬線的時候亮黃燈了,對方想直接就彎過去,所以沒停到待轉區,就在待轉區前面要轉,所以我才會擦撞到,他也沒打方向燈就直接往左轉了

wetty wrote:
機車比汽車還需要行車...(恕刪)


我有注意他的狀況,因為它要轉彎所以車就的慢下來!「,而我理所當然的就超過去了,擦到的時候他算是在我右邊,不算右前方,對方的問題是:他要左轉沒有停到待轉區,因為當時已經亮黃燈了我猜想他是想直接彎,所以沒到待轉區彎,而是在路口的待轉區前面的地方就彎了,如果他有停到待轉區我也不想撞到他
HsuSheng_5202 wrote:
我有注意他的狀況,因為它要轉彎所以車就的慢下來!「,而我理所當然的就超過去了,擦到的時候他算是在我右邊,不算右前方,對方的問題是:他要左轉沒有停到待轉區,因為當時已經亮黃燈了我猜想他是想直接彎,所以沒到待轉區彎,而是在路口的待轉區前面的地方就彎了,如果他有停到待轉區我也不想撞到他

「行經設有彎道、陡坡、狹橋、隧道、交岔路口標誌之路段或鐵路平交道、道路施工地段,不得超車。」

「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不知道樓主的筆錄怎麼做的,如果您是說您有做超車動作,那您會有超車不當的問題。

回到客觀的事發經過,對方雖然是由直行改為左轉待轉(即使是待轉不當),但您會撞到他,表示他未待轉完成,您有未保持安全距離之嫌。當然,對方降速右偏,依信賴原則您可視為可超車訊號,但您未保持安全距離,致您有車前狀況時剎車不及摔滑出去(地上沒有剎車痕的話您更吃虧),所以也要負上責任。
個人認為肇責比例是50:50。

當然,您可提出多少事證證明對方的違規較多,會改上述結果。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