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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大漢橋機車道前(往新莊),汽車愛違規,本人持續檢舉中!


23015432 wrote:
別的路段我不知道這段...(恕刪)


再看看這張圖,坦白講汽車很雖,因為本人有開過,所以知道這邊如果是開車的很容易犯這種錯誤(加上右邊違規停車)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
公開車牌你若不爽,歡迎提告!


呵呵,給版大一個讚~~
不想參予討論了,自刪,請各位開車族自行小心

mar-ch wrote:
在板橋的下橋端也是有...(恕刪)


我也常常看到下大漢橋第一個紅綠燈,機車紅燈時進入待轉區,假裝自己是待轉機車,呵呵
哥來也 wrote:


的確不用跟我爭,檢舉者愛檢舉誰違規
不是你可以決定
只有檢舉者自己可以決定

檢舉行為是有法源依據,不是你可以阻止的!

至於機車違規,
你也可以檢舉,人人都可以檢舉,

不要違規,就不用擔心!

再來這個地方設計這樣已經2年以上,
怎麼這幾年來沒看見人哭腰?

違停嚴重害你要違規,關檢舉人我屁戴?

請譴責違規,而不是怪檢舉人!









mar-ch wrote:
我很認同檢舉的行為,因為畢竟是政府開放的政策。
但是版大提到:
針對這點,個人是有點疑問。當然違規行為可受公評,但是貼出個人車牌資訊就真的無誤嗎?如果是這樣,為什麼每個犯罪的人,在警察局裡面出來的時候,都戴著安全帽還把臉貼起來呢?當然啦,我是贊成每個犯罪的人都不能遮臉,這樣才能有處罰的效果。敢犯罪就不要怕丟臉。但這是講人權的社會,所以他們有人權,他們可以把臉遮起來(可能反而對社會不好)~~
同樣地,是不是要先問過違規的人是否願意,才能把車牌刊登出來呢?
可受公評應是指車輛違規行為,而不是指個人資訊?以法律的觀點來看,刊登違規者的車牌出來,是否有違背他人意志或損害其權益呢?還請專家解釋~~



汽車沒有肖像權,

汽車開在馬路上,每個人都可以拍照!

因為馬路是開放空間!

車牌不是你家的神主牌,別把車牌神仙化!

你我的法律素養層級不同,不值得對話!





雖然你的行為很讚~~

新莊的交通還是需要你的,加油~~

但是當你少了善解與包容,其實旁人也很難跟你溝通什麼了~~呵呵


mar-ch wrote:
雖然你的行為很讚~~...(恕刪)


來者是善意 或是 惡意

本人自有應付方式

反正這是 01,低能的,博士的都可以留言,

自己去消化囉!
我也住板橋,這段路走了N次....

塞車時 一不小心就會走進這個機車道

這裡龐大的車流(尤其是機車)讓你根本看不見前面的車道是機車(上橋)專用




yanyu_911 wrote:
我也住板橋,這段路走...(恕刪)


路不是我設計

標線也不是我規劃

既然是雙白實線

想任意跨越,就要有收罰單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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