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檢舉為快不破!再怎樣慢,只要七天,只要七天,讓你天柱變軟茄!來解析一下發文者:1.收到"新訊息"要告訴大家,是因為樓主亂檢舉被高公局(誤,是國道條杯杯)打X了嗎?2.略帶恐嚇意味,因為被檢舉,所以發文看能不能嚇阻或讓檢舉者嫌麻煩打退堂鼓。說說我的想法,當收到七天內限制訊息對我而言的確是改變了檢舉習慣!以往都會先集中證據,待時間較為充裕再一次送件。現在都每天花三小時執行,當天太累就隔天處理。要給廣大檢舉者打打氣,得失心不要太重,違規者很死性的,總有一天等到你!1.常態性通勤路線舉發2.假日出遊隨機BONUS3.居家周邊例行性巡邏大家參考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