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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不可以亂檢舉

樓主好奇怪的標題
"高速公路不可以亂檢舉"
那平面道路就可以亂檢舉嗎?
新規定7天的期限是全國通用的
不分平面道路或高速公路
感謝立委大人的德政
對我來說沒差 反正我都是當天邊吃早餐 就檢舉完成了 愛違規的等收罰單!

每次看到違規的 又妨礙正常交通的車 我都笑笑的 不生氣

反正檢舉違規 對我來說只是舉手之勞

K4481 wrote:
對我來說沒差 反正我...(恕刪)

那怎樣算七日,因為還要回覆認證。違規當天檢舉,超過七天認證,那有用嗎?

CPU599 wrote:
官方回文依據新修正道...(恕刪)


是自己國文課不專心上課或是蹺課,

還是國文老師沒教好?
天下檢舉為快不破!

再怎樣慢,只要七天,只要七天,讓你天柱變軟茄!

來解析一下發文者:
1.收到"新訊息"要告訴大家,是因為樓主亂檢舉被高公局(誤,是國道條杯杯)打X了嗎?
2.略帶恐嚇意味,因為被檢舉,所以發文看能不能嚇阻或讓檢舉者嫌麻煩打退堂鼓。

說說我的想法,當收到七天內限制訊息對我而言的確是改變了檢舉習慣!
以往都會先集中證據,待時間較為充裕再一次送件。
現在都每天花三小時執行,當天太累就隔天處理。

要給廣大檢舉者打打氣,得失心不要太重,違規者很死性的,總有一天等到你!

1.常態性通勤路線舉發
2.假日出遊隨機BONUS
3.居家周邊例行性巡邏

大家參考看看!



billlions wrote:
1.收到"新訊息"要告訴大家,是因為樓主亂檢舉被高公局打X了嗎?...(恕刪)


行車交通違規舉發單位為國道警
不是高工局喔


凍頂高山茶 wrote:
行車交通違規舉發單位...(恕刪)


抱歉抱歉!
改一下改一下!

CPU599 wrote:
官方回文依據新修正道...(恕刪)

標題要改,才符合的內容的主訴
中文真的要加強

Badr wrote:
標題要改,才符合的內...(恕刪)


現在標題流行廢文

我震驚了
小夥伴
神準
花了7天

順帶一提,高速公路不能檢舉佔據內線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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