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

機車優先道


wetty wrote:
四輪:靠右找停車位,找不到,再開回快車道...

行駛是還好,反正就依規定變換車道、同車道前後車
頭痛的是乾脆當成停車格...(恕刪)

原則上這部份跟慢車道規定沒兩樣, 原則上也不好抓(所以警察不太會抓)!

另外: 原則上摩托車也懶得管四輪侵占慢車道或機車優先道, 真的!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真理之手 wrote:
憲法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禁行機車以違反 第22條

如果要用第23條法規來限制機車

那請教是不是也該禁止私人自小客車上路

以增進公共利益

還是機車上路有造成國家建設大破壞?...(恕刪)

所以政府在入關後路續歸還大型重機路權, 以維憲法公平公正!

高速公路部份還在跟政府談, 因為高速公路有車種能力限制, 但政府與公民還不太相信大型重機的能力, 所以還在談判中!

一般摩托車最終也只能走憲法解釋一途, 當初公路總局辦的公聽會上就有學者建議走這途比較有可能!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那些認為設置禁行機車道是為了機車安全的人們,
可知道法令已通過三線道(含)以下不設置禁行機車,
不強制兩段式左轉,
且將逐步執行,
如果禁行機車真的是為了安全,
為何現在要逐步取消?
四線道的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自從取消內二車道線禁行機車之後,
下一季的機車事故馬上減少,
這些鐵一般的事實還要繼續忽視嗎?
到底是誰在硬凹???

機車優先道其實也是禁行機車道政策下的畸形副產品,
說穿了不過就是慢車道改個名稱罷了,
跟「機慢車道」一樣;
如果大家路權平等以車速分流,
何須畫蛇添足再設置機車優先道???

米咖 wrote:
是阿, 政府說繳多少稅就繳多少稅? 為何要求減稅?
ETC這麼好反什麼? BRT這麼棒反什麼!
政府說啥就是啥!


米咖大~這樓遲早也會被弄倒!!

每次都會有神秘人物出來弄倒樓,連個正常討論空間都沒有!

真理之手 wrote:
你說出哪台車可以跨車...(恕刪)

真理之手 wrote: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
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禁行機車以違反 第22條


這明明就是管"人民"的自由權利,
不是管"機車"的自由權利。

禁行機車完全不妨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
反而還促進公共安全耶(保障全體機車族之用路安全),哪來違反之說??
很符合中華民國憲法的精神。。。

在這裡,只要反對二輪團體的道路政策,或是講二輪壞話,你就能得到"四輪嘴臉"的稱號

bulahe wrote:
抗議有很多種方式。我...(恕刪)

他討論得是被動安全 不是主動安全 主動安全是 自己可以控制才是主動

在來要討論動安全是吧

人體被動安全性夠低了吧

很多人過馬路都喜歡不走斑馬線

或是走班馬線遇到不理讓的車子

那是不是 所有路邊都該架設圍籬 避免人穿越馬路

所有十字路口都開架設天橋或是地下道 避免事故

你認不認同?

矯枉過正 就是在說台灣的交通政策




米咖 wrote:
三重環河北路近龍門路...(恕刪)


上個禮拜去台東

台東市超讚

一堆路都有汽機車分道
I trust everyone,but I don't trust the devil inside of them!

米咖 wrote:
三重環河北路近龍門路...(恕刪)

哇賽!
這個機慢車優先車道也太寬了吧
汽車不開上去才奇怪勒

很討厭這種不肯排隊
偷雞摸狗自以為聰明的汽車駕駛
每次看到一定檢舉
雖然罰的不多
但還是得讓他們知道"時間就是金錢"

真理之手 wrote:
他討論得是被動安全 不是主動安全 主動安全是 自己可以控制才是主動
在來要討論動安全是吧
人體被動安全性夠低了吧



今天你舉再多例子,都無法迴避肉包鐵安全性低的問題。





你舉行人的例子??
行人也只有穿越道路時會跟汽機車交會。
機車卻是全時與汽機車共行。

在這裡,只要反對二輪團體的道路政策,或是講二輪壞話,你就能得到"四輪嘴臉"的稱號
bulahe wrote:
今天你舉再多例子,都...(恕刪)

你既然這麼喜歡車輛分流 那是不是直接把停車格擺放在內側車道

把原本停車格區塊化成機慢車專用道

所有2輪以上的汽車一律禁止右轉 除了大眾運輸

這樣就永遠都不會有車流交織問題

照你說的肉包鐵就不能上路 那國道一堆大卡車 你自小客抗撞力低 那是不是

應該全面撤出國道 以示安全?

再配合剛剛我說的那樣的分流方式

保證這輩子大車小車都不會碰撞到

如果機車真如你說得那麼危險 你該做的是去投書政府禁止生產 進口 及販售機車才對

國家居然販售這種危險物品給人民使用

還有刀子也該禁止販售

不然改天又有人像鄭捷那樣持刀砍人怎辦

還有熱水器阿 每年冬天都有人洗澡洗到死 所以也該禁止販售

還有一堆日常用品都有致命殺傷性 所以政府應該禁止販售事吧

如果照你觀點來看 這些東西都是高危險性物品






  • 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