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tsuyo wrote:
這個全是違規無庸置疑,但整條幸福路 (不含幸福東路跟過中平路),好像只有佳瑪一個收費停車場,
這一整條路全是紅線,連暫停把人放下來都是違規的,在這個地方的停車規劃真的大有問題。
1. 沒有停車場,就可以違規停車,
那公車上都沒有廁所,大家坐公車都可以在車上大小便?
2. 這裡沒有一台車是,臨時停車,我都有多張照片為證,
若只是停一下,放人下就走,我也不會拍照呀,我也拍不到呀!
3. 幸福路上,從 528 巷開始 至 832 號 中平路口處,雙向至少有 100 格停車格,
怎麼會說整條幸福路沒有停車格?
4. 我就說,違規者最喜歡找理由怪東怪西,
怪沒停車位,怪紅線停一下也不行,怪人行道斜斜很好停上去.......
這些都跟我無關,你講 100 個理由,我還是會拍照檢舉呀!
5. 自從 " 苗栗 " 立委,修法並把 " 檢舉人 " 講的最大惡極似的,
( 立委說:違規者不該收到太多罰單,檢舉者造成人心對立.... )
我就開始天天加倍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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