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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東西向68快速道路12.55K往南寮方向重機亂超車

外速公路請檢舉, 應該會罰3000~4000元罰鍰!



違規無論任何車種都應該接受法律的處理!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janeyang wrote:
就是有你這樣想法的人,
想比照汽車行駛快速道路,
又完全無視汽車的存在,
這種風氣再不改善,
重機上高速公路也只能說遙遙無期......(恕刪)

就事論事, 違規是那位駕駛人的事, 警察也只會處罰他!

至於高速公路早晚都會開放, 如同無預警開放快速公路一樣!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no15302t wrote:
路肩超車=違法同車道...(恕刪)


神回覆
今天開車在隧道內,後方遠處也是一台汽車跨越雙白線超車後.

直接同車道刷卡一部機車.機車騎士嚇了一跳扭了兩下

剛好我沒裝行車紀錄器.不然我一定檢舉.

樓主.檢舉吧!不管兩輪四輪.
意思是重機違規不能PO嗎?會被刪文嗎
NO PROBLEM wrote:
重機護衛團濫檢舉回報...(恕刪)

no15302t wrote:
路肩超車=違法同車道...(恕刪)

你能不能不要上路 我求你 比馬路三寶還可怕
大型重機車比照小型車路權
交通違規的裁罰也比照小型車
同車道超車係屬違規行為
我建議大大趕快去檢舉
該行為已經涉嫌危險駕車
搞不好警方可以處罰條例第43條相關規定
來逕行舉發危險行為(車號AH-671)
快速公路(有紅盾牌)比照高速公路,不能同車道超車。這是違規的,罰金至少3000起跳。
快速道路跟快速公路還是有很多人分不清。
危險是絕對的,因為不會有人想到那裡有機車竄出來

方向盤偏一點就撞了

但是就違法的部分

老實說沒拍到他進路肩的明確證據

是有點遊走邊緣

類似同車道超車,可能無法罰

但還是要說,這種行為我非常反感

再說一次,沒人會想到那裡有機車冒出來

騎內側路肩比騎外側路肩更可惡

這是習慣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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