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aLloyd wrote:倒是沒碰過這種騎路肩的真是不要命了西濱那段路面坑坑洞洞的要是兩線都大車萬一方向盤一偏,就... 我也覺得 61快 跟 62快 很神奇美其名為快速道路, 可是路面品質差到不行第一次走61快時, 明明看起來平平, 可是車子卻不斷上下起伏 . . .
街口 wrote:我也覺得 61快 跟...(恕刪) 大大說的是,62我不清楚但61路面品質真的是很差有會控制你方向盤、我們跑車人俗稱的"輪溝"還有左高右低路面、波浪式路面、高低差超多的伸縮縫也有突然陷下去的坑洞、亂補一通的補丁在來就是落在路上的貨櫃插稍、碎石、枕木這就是我們的西濱簡直就是在考驗駕駛人的反應能力
CT888 wrote:看了之後,可以體會拍...(恕刪) 台61滿常看到重機的,只是今天這組人馬比較誇張才貼上來,要爽要飆其實我都沒意見,但是請不要影響到其他用路人,曾經碰過騎到我旁邊後才猛加油門的,聲音暴衝,我真的被嚇過,當時就只有三字經送他了。
快速公路跑路肩違規了,罰金至少3000起跳。如果車牌有照清楚,就去檢舉看看,讓這些人明白不該這樣。另外,快速公路小的常跑,路肩滿髒的,比一般平面道路還糟糕。可能是封閉型道路,又是快速行駛的環境,沒法像一般道路常常清掃。所以不是找重機麻煩,而是這樣跑真的很危險。
高、快速公路上,與前車的安全車距:小型車時速/2樓主與前車,不到三組虛線,是樓主沒有保持安全車距?還是樓主時速不到60還開內側?但,我們都知道,樓主是守法駕駛,一定是被前面貨櫃車擋住,請問,樓主什麼時候,也來發一篇,呼籲貨櫃車,開那麼慢就不要佔用內側?
台61線是快速公路吧那部貨櫃車為什麼要長時間佔用超車道不放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管制規則第8條規定:「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因此,當大型車行駛於高、快速公路時,應行駛在外側車道上,如果行駛途中有需要超越前車時,駕駛人可以暫時利用相鄰於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超車後於有適當安全距離時,即應切回原外側車道行駛,不得占用於非外側車道行駛。如駕駛人不依規定占用中線車道者行駛者,則將被處以新臺幣4,000元~6,0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