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夏嚴選 wrote:
我在事後一個月也申請了道路鑑定(鑑定報告寫"未注意前方車況")
對方則是(危險駕駛,疑似超速,未打方向燈轉彎)
跑法院你覺得法官看到這鑑定報告會怎樣判?
7:3還是5:5還是10:0?
我是你的話我就一萬五拿一拿
畢竟不是很大的數目~跑法院就算最後真的讓你拿到那兩萬元也不一定值得~更有可能對方心一橫想說你都告我了我就不賠了
當然你覺得錢不是重點重點是要討公道讓對方吃上過失傷害前科也是可以跑
是我的話我會把跑法院這種精神留在以後真的有更大的事件跟更大的金額上面吧
小夏嚴選 wrote:
要是大家會怎麼處理?...(恕刪)
小夏嚴選 wrote:
2013年2月份,那天剛好是大年初四,我和我女朋友就在哪一天剛好"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