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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土城地區交通事故,跪求行車紀錄畫面,也請提供寶貴意見

謝謝各位大大的寶貴意見

因為對方有受傷,只要半年內提告過失傷害,還是免不了後續的問題

小弟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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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未經本人同意,自行前往車行維修花了7000大洋

我問產險專員這樣你們會理賠嗎?專員說還算合理範圍內,保險會給付~
對方未經本人同意,自行前往車行維修花了7000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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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經過你同意?
你不同意,就擺著不能修理?
要不要由你指定修車廠?
換下來的零件要不要留下來供你鑑定?
若對方體傷,要不要由你指定醫院和醫生?
假設你要修車,會不會向對方請示核准?

很抱歉
並非指責你
最近看到
有人懷疑保險公司偏袒對方
有人懷疑對方修車費用偏高有假
有人不准對方回原廠修理
這一類的問題真的很多

汽車保險有其理賠流程
不需要事事都抱著懷疑的態度

本案對方也有肇責
依肇責讓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
對方(路邊起駛未讓直行人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

我方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肇事次因,

須視前後二車的筆錄陳述而定。

關於"加油站出入口"是私人土地部份.

之前我是在加油站出口,準備左轉出去,結果前車突然要倒車去洗車.....
被撞完了只有上法院告民事求償.....
感覺只有輕輕一撞
這樣也要修7仟多
現在機車這麼不耐狀嗎
感覺樓主也滿雖的
這樣也會出車禍
希望有個好的處理結果

5_2_0 wrote:
對方未經本人同意,自...(恕刪)


謝謝520大的指教了

因為小弟所接受到的訊息都是對方如要修復車輛,須經本人或保險公司同意或鑑定

才會如此表示

也所幸保險公司對這筆7000元修復費用全額支付

相對本人也會對他提出賠償請求


starve wrote:
感覺只有輕輕一撞這樣...(恕刪)


因為對方主的前叉三角台加上“之前可能“有損傷的殼都換了

我個人也覺得蠻扯的(當下我有拍照存證)

要換的地方真的沒那麼多

不過保險公司說會賠,我也不用費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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